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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施工阶段给排水监理细则

我司受业主委托,遵照我国建筑法,按建筑工程监理的规定,依据我国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以及业主提供的给排水施工图,对施工方实施监理。检查、督促施工方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技术标准(建筑设备施工给排水安装标准图、给排水室、内外施工验收规范)。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监控。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施工准备阶段
1.阅读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各类合同、文件、给排水施工图和施工验收规范。组织好设计、施工、业主、监理各方参加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明确设计意图,搞清施工图的要求,对会审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汇总提交设计单位及时答复处理。以完善施工图和向市有关部门报审;以利设备、材料订货和施工安装的顺利进行。
2.协助业主针对本专业工程向各主管部门报审,并落实审批意见。
⑴协助业主将消防系统的设计及时报消防主管部门审批;审定施工单位消防系统安装资格证书和消防设备、器材供应商销售许可证。
⑵协助业主对给排水管道与市政管网连接必须经深圳市规划局、市政局认可。
⑶协助业主将人防工程施工图报人防办公室备案,核对人防办审批意见和检查本专业需落实的内容。
3.给排水、暖通施工图在设计方修改完善后,建议项目总监组织有关专业工程师再协调会审一次,避免各专业交错、碰接、遗漏等问题,以利施工顺利进行。
4.审查施工单位资格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⑴要求施工单位至少有一名专业工程师负责施工技术工作。
⑵要求施工班组长应熟悉给排水、暖通施工验收规范、具有施工经验的技术工人,班组内应配备质检员、安全员,负责工程进度安排、质量控制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⑶要求施工单位将所有施工安装人员(含技术员)的名单及上岗证(含资质、任职证件),报业主和监理。特殊工种焊工必须有焊接许可证,以便随时抽查。
⑷要求施工单位配备与本专业施工有关的、经检验合格的机具、仪器。如:电焊、气焊、套丝、试压、排水、测量等设备,以便施工随时使用。
⑸消防、喷淋系统应由经消防主管部门审定认可的有资质的专业安装队伍施工。

二、施工阶段:
1.了解土建施工图和施工单位编制的该工程总体网络计划,掌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安装单位积极做好准备,密切配合土建施工,及时做好各种管道的预留、预埋工作,保证土建工程进度,避免事后安装到处打洞,影响工程质量。根据计划跟踪检查,做好监理日记,及时调整,保证安装进度。
2.依据工程合同、国家法规和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工程预算、进度款结算的核查工作。严格把好施工中的工程变更关,尽量减少工程量的现场签证,以便有效控制工程投资。
3.施工中尽量做到事前预测控制,以设计图纸和本专业的施工验收规范为依据,发现问题填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必要时行使质量否决权,对质量事故及时上报,并监督执行事故处理方案。积极协助施工单位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难题,落实保证本工程质量的各项技术措施。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规范做好自检工作,确保本专业工程质量。
4.设备、器材方面主要监控措施
⑴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定设备、材料采购计划。
⑵要求施工单位对给排水、消防、暖通、设备和卫生洁具及配件、给排水管材、消防器材、仪表、阀门等订货的技术条件,应事先检查会签,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认可。
⑶组织好市场调研,对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必要的考察。经业主监理认可后施工单位才能签订订货合同。
⑷主要设备材料进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进行初验(检查核对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才能投入安装。购货方应提供产品出厂证明,产品合格证和有关技术测试报告、资料,特别是消防器材,应提供消防主管部门的鉴定文件;进口设备、材料应提供商检证。
⑸各种阀门安装前要进行严密性试验。
⑹镀锌钢管必须按规定取样送质检站检验。
5.主动与市质检站联系,取得质检站的支持和帮助,做好给水、消防管道试压和排水管道灌水通水试验的旁站监理和会签工作,保证隐蔽工程的正确性。
6.为确保工程质量,要求对标准卫生间的安装要先做样板间,经市质检站、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共同验收,并做好会签后,方可普遍施工。
7.要求施工方提出安装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措施和方法,避免各专业交叉施工时造成管道堵塞,洁具、喷头、阀门等的损坏。
8.给排水暖通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⑴管道安装牢固,位置、标高、坡向、坡度准确,接头严密;管内无杂物,管材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涂色、防腐优良。支吊架位置正确,安装牢固,间距符合规范要求。
⑵阀门、水表、压力表、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喷头、卫生洁具器材完好,安装位置正确、牢固、严密。
⑶自动喷洒位置、间距、方向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⑷给水、消防管道水压试验符合规范要求。
⑸水泵安装位置、标高、试运转、转向、轴承温升正常。
⑹排水系统灌水通水试验符合规范规定。
9.由业主原因提出的工程变更,配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处理好因其它专业变更引起的本专业的工程变更,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10.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查清原因和责任,商定处理措施,批准处理技术措施方案,并及时检查处理效果。
11.行使质量监督权,对出现下列情况者,征得业主同意,下达停工整改通知:
⑴未经检查验收,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者。
⑵安装质量不合格,经指出,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⑶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⑷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⑸没有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12.对施工单位停工后的复工申请签署意见。
13.定期向总监、业主报告本专业工程质量动态控制情况。

三、工程验收及保修阶段
1.根据设计图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必须对生活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喷淋给水系统进行通水试压,并做好试压验收记录。排水系统,必须做好灌水通水试验合格记录,自检合格后,通知市质检站、监理工程师、施工方的有关技术人员参加旁站观察,并对系统进行必要的检查、确认签证。
2.要求施工方在各系统试运行前,对各系统进行仔细复查,确认无误后,提出试运行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方可进行试运转,并事前通知业主、设计单位、质监站、监理、厂家等有关人员参加;消防系统通知消防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并做好详细试运行记录。
3.督促施工方及时整理以下技术档案资料,协助业主对资料进行审查:
⑴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
⑵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记录
⑶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工程联系单
⑷主要设备、材料出厂检验合格证和测试资料(进口设备材料商检证)
⑸给水、消防、喷淋管道水压试验合格记录表
⑹隐蔽工程验收合格记录表
⑺排水管道、卫生洁具灌水通水试验合格记录表
⑻给水、消防、暖通主要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合格记录表
⑼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⑽给排水、暖通工程竣工图,并加盖“竣工图”印章。
4.协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站等有关单位参加的工程初验,对于初验中提出的问题,督促施工方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整改好。
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和等级评定工作(消防工程应提前进行验收)。
6.督促施工方在保修期内按国家规定和合同条款对给排水、暖通安装工程中遗留和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达到使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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