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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

  1.开题时间: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应于第三学期。凡未按时开题者,推迟其论文答辩时间。

  2.教育硕士研究生要进行系统的文献查阅和广泛的调查研究,写出详细的文献综述,然后写出3000字左右的书面开题报告,并制定出详细的论文工作计划,经导师审阅、修改后进行开题报告。开题前教育硕士研究生应将有关的参考文献和已做过的作为开题依据的各种理论分析、试验数据,事先印发给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

  3. 开题报告必须在各自培养单位中进行,组成3至5人的开题报告审查小组,并邀请本专业的教师、学员参加,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审查小组成员应事先审阅提交的开题报告及有关资料,为开会做好准备。会议应发扬学术民主,对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严格审核,对选题适当、论据充分、措施落实的,应批准论文开题;对尚有不足的,要限期修改补充,并重做开题报告;若再次开题不能通过,则按《曲阜师范大学关于试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筛选的意见》办理。

  4.开题通过后,应将开题报告与论文工作计划经导师、教研室主任和院长(系主任、所长)签字后送研究生处存档。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院(系、所)办公室各存一份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的复印件,以便定期检查论文工作。

  5.开题通过后,一般不得改变研究课题。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课题者,由导师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经院长(系主任、所长)、教研室主任、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另做开题报告,改换研究课题。更改研究课题后仍不能进行下去的,则对教育硕士研究生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指导教师要暂缓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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