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1.1 制订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统一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以下简称报告、论文)的撰写和编辑的格式,便利信息系统的收集、存储、处理、加工、检索、利用、交流、传播。
1.2 本标准适用于报告、论文的编写格式,包括形式构成和题录著录,及其撰写、编辑、印刷、出版等。
本标准所指报告、论文可以是手稿,包括手抄本和打字本及其复制品;也可以是印刷本,包括发表在期刊或会议录上的论文及其预印本、抽印本和变异本;作为书中一部分或独立成书的专著;缩微复制品和其他形式。
1.3 本标准全部或部分适用于其他科技文件,如年报、便览、备忘录等,也适用于技术档案。
2、定义
2.1 科学技术报告
科学技术报告是描述一项科学技术研究的结果或进展或一项技术研制试验和评价的结果;或是论述某项科学技术问题的现状和发展的文件。
科学技术报告是为了呈送科学技术工作主管机构或科学基金会等组织或主持研究的人等。科学技术报告中一般应该提供系统的或按工作进程的充分信息,可以包括正反两方面的结果和经验,以便有关人员和读者判断和评价,以及对报告中的结论和建议提出修正意见。
2.2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表明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的结果或有了新的见解,并以此为内容撰写而成、作为提出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时评审用的学术论文。
学士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硕士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沦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成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博士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
2.3 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或讨论;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
学术论文应提供新的科技信息,其内容应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而不是重复、模仿、抄袭前人的工作。
3、编写要求
报告、论文的中文稿必须用白色稿纸单面缮写或打字;外文稿必须用打字。可以用不褪色的复制本。
报告、论文宜用 A4(210 mm×297 mm)标准大小的白纸,应便于阅读、复制和拍摄缩微制品。报告、论文在书写、扫字或印刷时,要求纸的四周留足空白边缘,以便装订、复制和读者批注。每一面的上方(天头)和左侧(订口)应分别留边25 mm以上,下方(地脚)和右侧(切口)应分别留边20 mm以上。
4、编写格式
4.1 报告、论文章、条的编号参照国家标准GB1.1《标准化工作导则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第8章“标准条文的编排”的有关规定,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
4.2 报告、论文的构成(略)
5、前置部分
5.1 封面
5.1.1 封面是报告、论文的外表面,提供应有的信息,并起保护作用。
封面不是必不可少的。学术论文如作为期刊、书或其他出版物的一部分,无需封面;
如作为预印本、抽印本等单行本时,可以有封面。
5.1.2 封面上可包括下列内容:
a. 分类号 在左上角注明分类号,便于信息交换和处理。一般应注明《中国图书资料类法》的类号,同时应尽可能注明《国际十进分类法UDC》的类号。
b. 本单位编号 一般标注在右上角。学术论文无必要。
c. 密级视报告、论文的内容,按国家规定的保密条例,在右上角注明密级。如系公开发行,不注密级。
d. 题名和副题名或分册题名 用大号字标注于明显地位。
e. 卷、分册、篇的序号和名称 如系全一册,无需此项。
f. 版本 如草案、初稿、修订版、…等。如系初版,无需此项。
g. 责任者姓名 责任者包括报告、论文的作者、学位论文的导师、评阅人、答辩委员会主席、以及学位授予单位等。必要时可注明个人责任者的职务、职称、学位、所在单位名称及地址;如责任者系单位、团体或小组,应写明全称和地址。
在封面和题名页上,或学术论文的正文前署名的个人作者,只限于那些对于选定研究课题和制订研究方案、直接参加全部或主要部分研究工作并作出主要贡献、以及参加撰写论文并能对内容负责的人,按其贡献大小排列名次。至于参加部分工作的合作者、按研究计划分工负责具体小项的工作者、某一项测试的承担者,以及接受委托进行分析检验和观察的辅助人员等,均不列入。这些人可以作为参加工作的人员一一列入致谢部分,或排于脚注。
如责任者姓名有必要附注汉语拼音时,必须遵照国家规定,即姓在名前,名连成一词,不加连字符,不缩写。
h. 申请学位级别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名称进行标注。
i. 专业名称 系指学位论文作者主修专业的名称。
j. 工作完成日期 包括报告、论文提交日期,学位论文的答辩日期,学位的授予日期,出版部门收到日期(必要时)。
k. 出版项 出版地及出版者名称,出版年、月、日(必要时)。
5.1.3 报告和论文的封面格式参见附录 A。
5.2 封二
报告的封二可标注送发方式,包括免费赠送或价购,以及送发单位和个人;版权规定;其他应注明事项。
5.3 题名页
题名页是对报告、论文进行著录的依据。
学术论文无需题名页。
题名页置于封二和衬页之后,成为另页的石页。
报告、论文如分装两册以上,每一分册均应各有其题名页。在题名页上注明分册名称和序号。
题名页除5.1规定封面应有的内容并取得一致外,还应包括下列各项:
单位名称和地址,在封面上未列出的责任者职务、职称、学位、单位名称和地址,参加部分工作的合作者姓名。
5.4 变异本
报告、论文有时适应某种需要,除正式的全文正本以外,要求有某种变异本,如:节本、摘录本、为送请评审用的详细摘要本、为摘取所需内容的改写本等。
变异本的封面上必须标明“节本、摘录本或改写本”字样,其余应注明项目,参见5.1的规定执行。
5.5 题名
5.5.1 题名是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报告、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题名所用每一词语必须考虑到有助于选定关键词和编制题录、索引等二次文献可以提供检索的特定实用信息。
题名应该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等。
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字。
报告、论文用作国际交流,应有外文(多用英文)题名。外文题名一般不宜超过10个实词。
5.5.2 下列情况可以有副题名:
题名语意末尽,用副题名补充说明报告论文中的特定内容;
报告、论文分册出版,或足一系列工作分几篇报道,或是分阶段的研究结果,各用不同副题名区别其特定内容;
其他有必要用副题名作为引伸或说明者。
5.5.3 题名在整本报告、论文中不同地方出现时,应完全相同,但眉题可以节略。
5.6 序或前言
序并非必要。报告、论文的序,一般是作者或他人对本篇基本特征的简介,如说明研究工作缘起、背景、它旨、目的、意义、编写体例,以及资助、支持、协作经过等;也可以评述和对相关问题研究阐发。这些内容也可以在正文引言中说明。
5.7 摘要
5.7.1 摘要是报告、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
5.7.2 报告、论文一般均应有摘要,为了国际交流,还应有外文(多用英文)摘要。
5.7.3 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阅读报告、论文的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摘要中有数据、有结论,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可以独立使用,可以引用,可以用于工艺推广。摘要的内容应包含与报告、论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供读者确定有无必要阅读全文,也供文摘等二次文献采用。摘要一般应说明研究工作目的、实验方法、结果和最终结论等,而重点是结果和给沦。
5.7.4 中文摘要一般不宜超过200~300字;外文摘要不宜超过250个实词。如遇特殊需要字数可以略多。
5.7.5 除了实在无变通办法可用以外,摘要中不用图、表、化学结构式、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
5.7.6 报告、论文的摘要可以用另页置于题名页之后,学术论文的摘要一般置于题名和作者之后、正文之前。
5.7.7 学位论文为了评审,学术论文为了参加学术会议,可按要求写成变异本式的摘要,不受字数规定的限制。
5.8 关键词
关键词是为了文献标引工作从报告、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
每篇报告、论文选取3~8个词作为关键词,以显著的字符另起一行,排在摘要的左下方。如有可能,尽量用《汉语主题词表》等词表提供的规范词。
为了国际交流,应标注与中文对应的英文关键词。
5.9 目次页
长篇报告、论文可以有目次页,短文无需目次页。
目次页由报告、论文的篇、章、条、附录、题录等的序号、名称和页码组成,另页排在序之后。
整套报告、论文分卷编制时,每一分卷均应有全部报告、论文内容的目次页。
5.10 插图和附表清单报告、论文中如图表较多,可以分别列出清单置于目次页之后。图的清单应有序号、图题和页码。表的清单应有序号、表题和页码。
5.11 符号、标志、缩略词、首字母缩写、计量单位、名词、术语等的注释表符号、标志、缩略词、首字母缩写、计量单位、名词、术语等的注释说明汇集表,应置于图表清单之后。
6、主体部分
6.1 学术论文格式
主体部分的编写格式可由作者自定,但一般由引言(或绪论)开始,以结论或讨论结束。
主体部分必须由另页右页开始。每一篇(或部分)必须另页起。如报告、论文印成书刊等出版物,则按书刊编排格式的规定。
全部报告、论文的每一章、条的格式和版面安排,要求划一,层次清楚。
6.2 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