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地貌单元属岷江水系Ⅰ级阶地,二期B区为建渣堆积场地。勘察期间测得场地地面高程508.47-511.81m,高差3.34m,平均高程509.88m。 本工程12#、28#、29#楼为3幢高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总建筑面积64000m2。12#楼子项为17与23层两个单元组成,28#、29#楼为23层一类高层单元式住宅,建筑高度为76.8m,设计有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