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的要求、内容、编织程序、成果的提交与评审等。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行政单位(县、区、市、旗,下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编制。地、市级和乡级行政单位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城市郊区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流域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可以参照本标准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