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承诺函
致:
根据贵方的招标邀请,签字代表 田子欧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巴州分院,参加塔河油田12区奥陶系油藏产能建设(三期)12-13计转(掺稀)站工程监理招标书中的投标,为表示诚意,我方愿按招标文件规定预交现款 10000 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并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承诺如下:
1.保证严守招标规则,所提供证件、资料真实、合法、所作承诺不可撤消。
2.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参考资料和附件,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投标的各种经济风险责任。
3.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及售后服务。
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我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即我方所交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1).有串标或中途撤标的行为;
(2).被确定中标后,放弃中标项目或拒签合同的;
(3).有其他严重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
5.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承诺,并承担法律责任。
6.我方中标价是所投标项目的全部价格,包括利润和风险。
7.我方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 7 天内有效。
8.所有关于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投标单位(印章):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巴州分院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康都花园10栋2单元
电话、传真:0996-2048495 0996-2047973
邮 编:841000
授权代表(签字):
二零一零 年 三 月 三十一日
投 标 书
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
我单位认真阅读并理解了贵公司2010年3月5日发出的“塔河油田12区奥陶系油藏产能建设(三期)12-13计转(掺稀)站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承担该招标书中规定的任务,在此向贵公司提交我单位的投标文件。在所述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我单位将遵守投标文件所述的承诺。如果中标,我单位将同意:
1.0 工作:我单位将按照邀请投标书所述的内容、计划和要求进行工作,提供优质的符合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的建设监理文件及履行合同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2.0 投标文件的编写:我单位的投标书按邀请投标书内容、要求及格式编写,并确认我们的投标文件完全符合邀请投标书,包括贵公司所发的招标疑文件的要求。
3.0 投标报价:伍拾肆万元,详见预算明细表。
4.0 工作进度:中标后我们将按照贵公司所规定的计划日期开始和完成各项工作。
5.0 投标文件有效期:在招标单位约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在此有效期内由贵公司书面通知我单位是否中标。
投标单位(印章):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巴州分院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康都花园10栋2单元
电话、传真:0996-2048495 0996-2047973
邮 编:841000
授权代表(签字):
二零一零年 三 月 三十一日
工程监理报价预算书
一. 编制依据:
1.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书;
2.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组织的招标答疑专题会会议纪要;
3.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油田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取费标准”
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二.计算书
3620*2.097%*0.9*0.97
计算报价:66.27万元
下调3%:66.27*97%=64.28万元
实际报价: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