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夜景照明是用灯光重塑城市的夜间形象,是人们夜间室外工作、休闲、娱乐和夜间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城市建设持续协调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在规划理念上,不是简单的把城市照亮,而是强调景观照明的科学性、文化性和舒适安全性。
关键词:夜景照明;规划;发展趋势
城市夜景照明规划一是强调同时考虑功能照明和景观装饰照明;二是强调城市历史文化遗址的照明;三是规划每个景点的照明时,要充分利用本地的即传统的方法或手段,使照明个性化;四是强调以人为本,塑造一个既有魅力,又舒适安全的城市夜景。
一、规划方法的发展和步骤
城市夜景照明规划方法一般参照城市建设的规划方法,从调研和收集资料入手,经过规划纲要(含城市性质、特征、规模、发展方向、城市布局、规划标准与定位、各专业规划的原则要求等)的编写,再据纲要提出夜景规划方案,方案完成后,经过评审和报批,到最后发布实施。
在国外,20世纪70年代前城市夜景照明规划作为城市建设规划的一部分,未见单独制定夜景照明规划。70年代开始,英国伦敦率先制定了夜景照明规划,在方法上应用模拟技术,进行方案比较,选出最佳方案。后来在欧洲其他国家如德国、法国、荷兰等国,另外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开始单独制定城市夜景照明规划,将地区形象设计模式(DIS模式)和方法、系统工程法以及虚拟技术法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陆续在夜景规划中应用,同时规划的指导思想、理念和一些具体做法等也有不少变化和发展。
1.明确规划的依据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夜景照明规划的重要依据,根据规划法的规定,为使夜景规划编制工作有据可依,一般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先提出夜景照明规划的纲要,就城市性质、特征、发展方向、规划标准与定位、总体构思及要求等重大原则问题提出意见,即规划纲要,作为编制规划的依据。
2.夜景规划方案的制定
通过调查研究,对城市夜景照明现状、特征、目标、要求、存在与需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已有较全面的了解,并掌握了制定规划方案的第一手材料,可进行夜景照明规划的方案制定。据一般的工作经验,在制定规划方案时,应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突出城市夜景照明规划的特色。一个城市的夜景照明规划是否有特色关键是要准确地把握住该城市市容形象的基本特征。如何从实际出发,把握住各自城市形象的基本特性,一般做法是从了解城市的自然与人文景观,调研城市历史和文化的发展,确定城市标志性建筑(含城市雕塑)三个主要方面入手,提出能反映城市形象特征的研究报告,作为规划与设计城市夜景照明的依据。
(2)夜景规划必须定位准确,突出重点。按目前流行的地区形象设计模式(DIS),使规划真正反映城市形象特征和它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地理及人文景观的内涵。
(3)制定夜景规划方案,切忌简单模仿。巴黎、里昂、伦敦、拉斯维加斯、东京、悉尼、新加坡、香港、北京和上海等国内外不少城市的夜景照明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都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学习。学习时,不能照搬照抄,特别是对刚启动夜景照明建设的城市来说,切忌简单模仿,简单模仿形不成自己的特色。对其他城市的经验和教训,要从自己城市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分析研究,汲取精华,扬弃糟粕,加以创新和发挥,使照明准确地表现自己城市的被照物体或景区、景点的形象特征、文化内涵及艺术风格,从而创造出有自己特色的城市夜景照明,做到后来居上,实现自己城市夜景照明建设跨越式的发展。
(4) 认真做好方案的比较和筛选工作。多个城市夜景照明总体规划方案的完成,主要有以下几个情况:①规划设计的理念,方法与水平不同:②城市夜景规划定位和总体布局的侧重点与着眼点不同:③城市夜景建设的力度和资金投入的差别等。
(5) 多方合作制定好夜景规划方案。城市夜景照明规划方案的制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求很多部门相互合作才能完成。
3.夜景规划文件的编制,审查,报批和修编
(1) 夜景规划的编制。城市夜景照明规划应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的主管城市夜景照明工作的部门(如市政管委,市容委,城市公用局或建委等)负责编制,一般由城市规划部门的规划设计院(室)牵头,组织与城市夜景照明直接有关的单位,如照明学会、照明研究单位、大专院校和电力部门等组成编制组,具体承担编制任务。
(2) 夜景规划的审查。夜景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完成后,召开规划评审会、座谈会或展示会,邀请有关领导、专家、人民群众、工程技术人员和部分兄弟城市夜景照明专家和管理人员参加,进行评审,听取意见;而后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形成报批规划。
(3) 夜景规划的报批。夜景规划完成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发布和实施。经审查批准后的夜景规划,具有一定的地方法规性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做任意改变;若需修改,应报请原审批单位同意。
(4) 夜景规划的修编。鉴于城市夜景照明工程的建设是一项不断完善和提高的长期任务,尽管各城市夜景照明总体规划的基本定位、总的目标、规划的原理方法一般不会改变,然而随着社会发展,特别是城市建设和照明技术的不断进步,夜景规划中部分内容,如规划的近期目标、技术措施、新技术的出现以及原规划中经过实践证明不符合城市要求的部分等,需要加以修编和补充。夜景规划修编的做法和程序可根据《城市规划法》中有关规定进行,对修编后的规划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再报上级部门批准实施。
二、夜景规划的发展趋势
随着城市建设和夜景照明的迅速发展,城市夜景的地位和作用提升,夜景规划更显重要。预计夜景规划将会有更大的发展,并呈现出以下趋势:
1.规划方法的科学化
由于城市规划理论和方法的发展,夜景照明理念的更新,夜景规划方法将推陈出新,不断完善。从规划资料调研、预测、模拟、评价直到实施,实现规划方法的科学性。
2.规划的体系化
建立有自己特色夜景规划、法规、设计和管理体系,逐步实现规划的体系化、具体化是夜景规划不断完善的必然结果。
3.规划的法制化
逐步使夜景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管理工作法制化是夜景规划发展成熟的标志。
4.规划的个性化
突出夜景照明的时代、景观和历史文化特色,使规划个性化是夜景规划不断深化的重要特征。
5.规划的社会化
建立和实施规划的公开化制度,动员社会公众关心、参与夜景规划和建设,将成为夜景规划发展进步的客观要求。
城市学家预言,新世纪城市的发展正在经历一个由膨胀城市到健康城市,由文化的失落到文化的弘扬,由困扰的环境到宜人的环境,由交通的发达到发达的交通,由设施的健全到健全的设施,由突出的共性到突出个性的转变过程。因此,城市夜景规划出现这些发展趋势不是偶然现象,而是顺应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必然结果。
参考文献:
[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关键词:夜景照明;规划;发展趋势
城市夜景照明规划一是强调同时考虑功能照明和景观装饰照明;二是强调城市历史文化遗址的照明;三是规划每个景点的照明时,要充分利用本地的即传统的方法或手段,使照明个性化;四是强调以人为本,塑造一个既有魅力,又舒适安全的城市夜景。
一、规划方法的发展和步骤
城市夜景照明规划方法一般参照城市建设的规划方法,从调研和收集资料入手,经过规划纲要(含城市性质、特征、规模、发展方向、城市布局、规划标准与定位、各专业规划的原则要求等)的编写,再据纲要提出夜景规划方案,方案完成后,经过评审和报批,到最后发布实施。
在国外,20世纪70年代前城市夜景照明规划作为城市建设规划的一部分,未见单独制定夜景照明规划。70年代开始,英国伦敦率先制定了夜景照明规划,在方法上应用模拟技术,进行方案比较,选出最佳方案。后来在欧洲其他国家如德国、法国、荷兰等国,另外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开始单独制定城市夜景照明规划,将地区形象设计模式(DIS模式)和方法、系统工程法以及虚拟技术法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陆续在夜景规划中应用,同时规划的指导思想、理念和一些具体做法等也有不少变化和发展。
1.明确规划的依据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夜景照明规划的重要依据,根据规划法的规定,为使夜景规划编制工作有据可依,一般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先提出夜景照明规划的纲要,就城市性质、特征、发展方向、规划标准与定位、总体构思及要求等重大原则问题提出意见,即规划纲要,作为编制规划的依据。
2.夜景规划方案的制定
通过调查研究,对城市夜景照明现状、特征、目标、要求、存在与需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已有较全面的了解,并掌握了制定规划方案的第一手材料,可进行夜景照明规划的方案制定。据一般的工作经验,在制定规划方案时,应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突出城市夜景照明规划的特色。一个城市的夜景照明规划是否有特色关键是要准确地把握住该城市市容形象的基本特征。如何从实际出发,把握住各自城市形象的基本特性,一般做法是从了解城市的自然与人文景观,调研城市历史和文化的发展,确定城市标志性建筑(含城市雕塑)三个主要方面入手,提出能反映城市形象特征的研究报告,作为规划与设计城市夜景照明的依据。
(2)夜景规划必须定位准确,突出重点。按目前流行的地区形象设计模式(DIS),使规划真正反映城市形象特征和它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地理及人文景观的内涵。
(3)制定夜景规划方案,切忌简单模仿。巴黎、里昂、伦敦、拉斯维加斯、东京、悉尼、新加坡、香港、北京和上海等国内外不少城市的夜景照明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都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学习。学习时,不能照搬照抄,特别是对刚启动夜景照明建设的城市来说,切忌简单模仿,简单模仿形不成自己的特色。对其他城市的经验和教训,要从自己城市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分析研究,汲取精华,扬弃糟粕,加以创新和发挥,使照明准确地表现自己城市的被照物体或景区、景点的形象特征、文化内涵及艺术风格,从而创造出有自己特色的城市夜景照明,做到后来居上,实现自己城市夜景照明建设跨越式的发展。
(4) 认真做好方案的比较和筛选工作。多个城市夜景照明总体规划方案的完成,主要有以下几个情况:①规划设计的理念,方法与水平不同:②城市夜景规划定位和总体布局的侧重点与着眼点不同:③城市夜景建设的力度和资金投入的差别等。
(5) 多方合作制定好夜景规划方案。城市夜景照明规划方案的制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求很多部门相互合作才能完成。
3.夜景规划文件的编制,审查,报批和修编
(1) 夜景规划的编制。城市夜景照明规划应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的主管城市夜景照明工作的部门(如市政管委,市容委,城市公用局或建委等)负责编制,一般由城市规划部门的规划设计院(室)牵头,组织与城市夜景照明直接有关的单位,如照明学会、照明研究单位、大专院校和电力部门等组成编制组,具体承担编制任务。
(2) 夜景规划的审查。夜景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完成后,召开规划评审会、座谈会或展示会,邀请有关领导、专家、人民群众、工程技术人员和部分兄弟城市夜景照明专家和管理人员参加,进行评审,听取意见;而后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形成报批规划。
(3) 夜景规划的报批。夜景规划完成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发布和实施。经审查批准后的夜景规划,具有一定的地方法规性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做任意改变;若需修改,应报请原审批单位同意。
(4) 夜景规划的修编。鉴于城市夜景照明工程的建设是一项不断完善和提高的长期任务,尽管各城市夜景照明总体规划的基本定位、总的目标、规划的原理方法一般不会改变,然而随着社会发展,特别是城市建设和照明技术的不断进步,夜景规划中部分内容,如规划的近期目标、技术措施、新技术的出现以及原规划中经过实践证明不符合城市要求的部分等,需要加以修编和补充。夜景规划修编的做法和程序可根据《城市规划法》中有关规定进行,对修编后的规划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再报上级部门批准实施。
二、夜景规划的发展趋势
随着城市建设和夜景照明的迅速发展,城市夜景的地位和作用提升,夜景规划更显重要。预计夜景规划将会有更大的发展,并呈现出以下趋势:
1.规划方法的科学化
由于城市规划理论和方法的发展,夜景照明理念的更新,夜景规划方法将推陈出新,不断完善。从规划资料调研、预测、模拟、评价直到实施,实现规划方法的科学性。
2.规划的体系化
建立有自己特色夜景规划、法规、设计和管理体系,逐步实现规划的体系化、具体化是夜景规划不断完善的必然结果。
3.规划的法制化
逐步使夜景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管理工作法制化是夜景规划发展成熟的标志。
4.规划的个性化
突出夜景照明的时代、景观和历史文化特色,使规划个性化是夜景规划不断深化的重要特征。
5.规划的社会化
建立和实施规划的公开化制度,动员社会公众关心、参与夜景规划和建设,将成为夜景规划发展进步的客观要求。
城市学家预言,新世纪城市的发展正在经历一个由膨胀城市到健康城市,由文化的失落到文化的弘扬,由困扰的环境到宜人的环境,由交通的发达到发达的交通,由设施的健全到健全的设施,由突出的共性到突出个性的转变过程。因此,城市夜景规划出现这些发展趋势不是偶然现象,而是顺应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必然结果。
参考文献:
[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