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期工程在原规划场地上建设2×660MW超临界燃煤机组(3号、4号机组),两台机组同步建设全烟气脱硫装置,3号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装置,4号机组预留一套烟气脱硝装置。并留有在扩建到2×10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5号、6号机组)的建设条件。 #4机组及区域内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包括#4机组区域及厂房以外的全部综合管架、地下管网、区域内道路、虹吸井及排水方函、脱硫、除灰渣、分割线至与#3号机28~29轴之间(伸缩缝基础外)的全部公用系统建筑工程。不包括桩基工程、全厂综合布线、特殊消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