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凡属短期使用,不宜正规安装的低压电源线路,包括临时电力、照明、试验线路(指电压为380伏及以下者)均按本规定执行。 2.车间内部需要架设临时接线时,由需要部门事先通知电仪科检查,认为有架设必要且符合安全规程时,填写“临时接线申请单”,经电仪科审查,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由电仪科派电工进行架设。 3.临时线路办理期限一般为30天,每7天需检查一次,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使用场所必须悬挂“临时线危险”警示标牌,并遵守安全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