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次设计仅包括19、21、23号楼主体及附属商业部分(不包括车库部分,车库部分由二期设计完成);本次设计范围内总建筑面积约为:47505m^U2^U。19、21、23号楼均为一类高层建筑;地下负三层为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地下负一、二层为车库、设备用房及商业;地上一层以上为住宅。总建筑高度(最高点)均约为:90米(其余详各单体屋顶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