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工作,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宁波市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镇海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基本原则 1.3.1 以人为本。坚持把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 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上级前线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具体指挥扑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