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管路编号 (1) 当建筑物的给水引入管或排水排出管的数量超过1 根时,宜进行编号。 (2) 建筑物穿越楼层的立管,其数量超过1 根时宜进行编号。 (3) 在总平面图中,当给排水附属构筑物的数量超过1 个时,宜进行编号。编号方法为:构筑物代号-编号; 给水构筑物的编号顺序宜为: 从水源到干管, 再从干管到支管,最后到用户;排水构筑物的编号顺序宜为:从上游到下游,先干管后支管。 (4) 当给排水机电设备的数量超过1 台时,宜进行编号, 并应有设备编号与设备名称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