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艺标准主要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砖混结构、外砖内模和外板内模结构构造柱、圈梁、板缝的模板工程。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木板(厚度为20~50mm)、定型组合钢模板(长度为600、750、900、1200、1500mm,宽度为100、150、200、250、300mm)、阴阳角模、连接角模。
2.1.2 方木、木楔、支撑 (木或钢),定型组合钢模板的附件 (U形卡、L形插销、3形扣件、碟形扣件、对拉螺栓、钩头螺栓、紧固螺栓)、铅丝 (12号~14号)、隔离剂等。
2.1.3 打眼电钻、搬手、钳子。
2.2 作业条件
2.2.1 弹好墙身+50cm水平线,检查砖墙(或混凝土墙)的位置是否符线,办理预检手续。
2.2.2 构造柱钢筋绑扎完毕,并办好隐检手续。
2.2.3 模板拉杆如需螺栓穿墙,砌砖时应按要求预留螺栓孔洞。
2.2.4 检查构造柱内部是否清理干净,包括砖墙舌头灰、钢筋上挂的灰浆及柱根部的落地灰。
3.1 工艺流程:
支构造柱模板
准备工作 → 支圈梁模板 → 办 预检
支板缝模板
3.2 支模前将构造柱、圈梁及板缝处杂物全部清理干净。
3.3 支模板:
3.3.1 构造柱模板:
3.3.1.1 砖混结构的构造柱模板,可采用木模板或定型组合钢模板。可用一般的支模方法。为防止浇筑混凝土时模板膨胀,影响外墙平整,用木模或组合钢模板贴在外墙面上,并每隔1m以内设两根拉条,拉条与内墙拉结,拉条直径不应小于φ16.拉条穿过砖墙的洞要预留,留洞位置要求距地面30cm开始,每隔1m以内留一道,洞的平面位置在构造柱大马牙槎以外一丁头砖处。
3.3.1.2 外砖内模结构的组合柱,用角模与大模板连接,在外墙处为防止浇筑混凝土挤胀变形,应进行加固处理,模板贴在外墙面上,然后用拉条拉牢。
3.3.1.3 外板内模结构山墙处组合柱,模板采用木模板或组合钢模板,用斜撑支牢。
3.3.1.4 根部应留置清扫口。
3.3.2 圈梁模板:
3.3.2.1 圈梁模板可采用木模板或定型组合钢模板上口弹线找平。
3.3.2.2 圈梁模板采用落地支撑时,下面应垫方木,当用木方支撑时,下面用木楔楔紧。用钢管支撑时,高度应调整合适。
3.3.2.3 钢筋绑扎完以后,模板上口宽度进行校正,并用木撑进行定位,用铁钉临时固定。如采用组合钢模板,上口应用卡具卡牢,保证圈梁的尺寸。
3.3.2.4 砖混、外砖内模结构的外墙圈梁,用横带扁担穿墙,平面位置距墙两端24cm开始留洞,间距50cm左右。
3.3.3 板缝模板:
3.3.3.1 板缝宽度为4cm,可用50mm×50mm方木或角钢作底模。大于4cm者应当用木板做底模,宜伸入板底5~10mm留出凹槽,便于拆模后顶棚抹砂浆找平。
3.3.3.2 板缝模板宜采用木支撑或钢管支撑,或采用吊杆方法。
3.3.3.3 支撑下面应当采用木板和木楔垫牢,不准用砖垫。
4.1 保证项目:模板及其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其支撑部分应有足够的支撑面积,如安装在基土上,基土必须坚实,并有排水措施。对湿陷性黄土必须有防水措施;对冻胀性土必须有防冻融措施。
4.2 基本项目:
4.2.1 模板接缝处应严密,预埋件应安置牢固,缝隙不应漏浆,应小于l.5mm.
4.2.2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模板隔离剂应涂刷均匀,不得漏刷或沾污钢筋。
4.2.3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4-1.(略)
5.1 在砖墙上支撑圈梁模板时,防止撞动最上一皮砖。
5.2 支完模板后,应保持模内清洁,防止掉入砖头、石子、木屑等杂物。
5.3 应保护钢筋不受扰动。
6.1 构造柱处外墙砖挤鼓变形,支模板时应在外墙面采取加固措施。
6.2 圈梁模板外胀:圈梁模板支撑没卡紧,支撑不牢固,模板上口拉杆碰坏或没钉牢固。浇筑混凝土时设专人修理模板。
6.3 混凝土流坠:模板板缝过大,没有用纤维板、木板条等贴牢;外墙圈梁没有先支模板后浇筑圈梁混凝土,而是先包砖代替模板再浇筑混凝土,致使水泥浆顺砖缝流坠。
6.4 板缝模板下沉:悬吊模板时铅丝没有拧紧吊牢,采用钢木支撑时,支撑下面垫木没有楔紧钉牢。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模板分项工程预检记录。
7.2 模板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