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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改性沥青油毡防水——施工工艺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高聚物改性沥青油毡地下防水层工程施工。

  2.1  材料及要求

  2.1.1  高聚物改性沥青油毡防水卷材

  2.1.1.1  规格:见表3-6(略)。

  2.1.1.2  技术性能:见表3-7(略)。

  2.1.2  配套材料:

  2.1.2.1  氯丁橡胶沥青胶粘剂:氯丁橡胶加入沥青及溶剂配制而成的黑色液体。用于油毡接缝的粘结。

  2.1.2.2  橡胶沥青乳液:用于卷材粘结。

  2.1.2.3  橡胶沥青嵌缝膏:用于特殊部位、管根、变形缝等处的嵌固密封。

  2.1.2.4  汽油、二甲苯等:用于清洗工具及污染部位。

  2.2  主要用具:

  2.2.1  清理用具:高压吹风机、小平铲、笤帚。

  2.2.2  操作工具、电动搅拌器、油毛刷、铁桶、汽油喷灯或专用火焰喷枪、压子、手持压滚、铁辊、剪刀、量尺、1500mmφ30管(铁、塑料)、划(放)线用品。

  2.3  作业条件:

  2.3.1  施工前审核图纸,编制防水工程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交底。地下防水工程必须由专业队施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2.3.2  铺贴防水层的基层必须按设计施工完毕,并经养护后干燥,含水率不大于9%;基层应平整、牢固、不空鼓开裂、不起砂。

  2.3.3  防水层施工涂底胶前(冷底子油),应将基层表面清理干净。

  2.3.4  施工用材料均为易燃,因而应准备好相应的消防器材。

  3.1  工艺流程:

  基层清理 → 涂刷基层处理剂 → 铺贴附加层  → 热熔铺贴卷材   → 热熔封边 →做保护层

  3.2  基层清理:施工前将验收合格的基层清理干净。

  3.3  涂刷基层处理剂:在基层表面满刷一道用汽油稀释的氯丁橡胶沥青胶粘剂,涂刷应均匀,不透底。

  3.4  铺贴附加层:管根、阴阳角部位加铺一层卷材。按规范及设计要求将卷材裁成相应的形状进行铺贴。

  3.5  铺贴卷材:将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按铺贴长度进行裁剪并卷好备用,操作时将已卷好的卷材,用φ30的管穿入卷心,卷材端头比齐开始铺的起点,点燃汽油喷灯或专用火焰喷枪,加热基层与卷材交接处,喷枪距加热面保持300mm左右的距离,往返喷烤、观察当卷材的沥青刚刚熔化时,手扶管心两端向前缓缓滚动铺设,要求用力均匀、不窝气,铺设压边宽度应掌握好,满贴法搭接宽度为80mm,条粘法搭接宽度为100mm.

  3.6  热熔封边:卷材搭接缝处用喷枪加热,压合至边缘挤出沥青粘牢。卷材末端收头用沥青嵌缝膏嵌固填实。

  3.7  保护层施工:平面做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立面防水层施工完,应及时稀撒石碴后抹水泥砂浆保护层。

  4.1  保证项目

  4.1.1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胶粘剂的规格、性能、配合比必须按设计和有关标准采用,应有合格的出厂证明。

  4.1.2  卷材防水层特殊部位的细部作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4.1.3  防水层严禁有破损和渗漏现象。

  4.2  基本项目:

  4.2.1  基层应平整,无空鼓、起砂,阴阳角应呈圆弧形或钝角。

  4.2.2  改性沥青胶粘剂涂刷应均匀,不得有漏刷、透底和麻点等现象。

  4.2.3  卷材防水铺附加层的宽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分层的接头搭接宽度应符合规范的规定,收头应嵌牢固。

  4.2.4  卷材粘结应牢固,无空鼓、损伤、滑移翘边、起泡、皱折等缺陷。

  5.1  地下卷材防水层部位预埋的管道,在施工中不得碰损和堵塞杂物。

  5.2  卷材防水层铺贴完成后,应及时做好保护层,防止结构施工碰损防水层;外贴防水层施工完后,应按设计砌好防护墙。

  5.3  卷材平面防水层施工,不得在防水层上放置材料及作为施工运输车道。

  6.1  卷材搭接不良:接头搭接形式以及长边、短边的搭接宽度偏小,接头处的粘结不密实,接槎损坏、空鼓;施工操作中应按程序弹标准线,使与卷材规格相符,操作中齐线铺贴,使卷材接长边不小于100mm,短边不小于150mm.

  6.2  空鼓:铺贴卷材的基层潮湿,不平整、不洁净、产生基层与卷材间窝气、空鼓;铺设时排气不彻底,窝住空气,也可使卷材间空鼓;施工时基层应充分干燥,卷材铺设应均匀压实。

  6.3  管根处防水层粘贴不良:清理不洁净、裁剪卷材与根部形状不符、压边不实等造成粘贴不良;施工时清理应彻底干净,注意操作,将卷材压实,不得有张嘴、翘边、折皱等现象。

  6.4  渗漏:转角、管根、变形缝处不易操作而渗漏。施工时附加层应仔细操作;保护好接槎卷材,搭接应满足宽度要求,保证特殊部位的质量。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防水卷材应有产品合格证,现场取样复试合格资料。

  7.2  胶结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使用配合比资料。

  7.3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资料及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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