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施工工艺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用50m以下落地式双排扣件式脚手架。
2 材料性能要求
(1)钢管: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1992)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1993)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1988)中Q235-A级钢的规定。钢管上严禁打孔。
(2)扣件: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1995)的规定;采用其他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的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3)脚手板:
1)脚手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
2)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长度为1.5~3.6m,厚度不得小于50mm,板宽宜为200~300mm,两端应设直径为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材质为不低于国家Ⅱ等材标准的杉木和松木,且不得使用腐朽、劈裂的木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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