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广州市琶洲城市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根据甲方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对原监理合同进行适当调整,并就双方联合监理事宜,明确相应责任,一致同意订立如下补充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琶洲城市花园及雅郡花园三期工程
工程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48号
工程规模:156000平方米
工程投资:约16000万元
施工工期:18个月
二、合作形式及监理酬金:
本项目监理方式为联合监理,甲、乙双方共同组建琶洲城市花园及雅郡花园三期工程项目监理部,在本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开展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本项目竣工综合验收为止。
本项目乙方的合作监理服务费如下:
监理酬金按:8000元/月的单价收取,工期暂定为18个日历月,从甲方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计。监理酬金总价暂定为¥11.4万元(大写:壹拾壹万肆仟元整)。如需办理招标代理,则每次按2万元甲方支付费用。
乙方派出的监理人员,其工资和生活费及劳保和其它福利等费用自理,甲方提供现场办公室及水、电费用。乙方派出的监理人员,其工资和生活费及劳保和其它福利等费用自理,办公条件由甲方解决。
乙方派出三位监理人员(二位土建专业、一位水电专业)进场开展实施和指导监理工作,总监应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若乙方需更换总监时,应更换同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三、付款方式和时间
(1)当工程监理达3个月之后支付第一期监理费2.4万元,之后每季度末支付上季度的监理费2.4万元;支付至12万元时,余下2.4万元待全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公司办理好与工程有关的手续并移交甲方后,甲方7天内一次付清余款。
(3)本工程施工工期延期,甲方支付乙方延期监理费用8000元/月。工期延期不包括工程按期完成后,监理公司收集整理资料的时间。
四、甲方的职责和权利
(1)为确保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和监理服务质量,甲方应派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项目的监理工作,对本项目进行全面的有重点的监控。
(2)甲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应熟悉监理业务和本项目的情况,监理的程序和监理的管理方法,按乙方ISO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执行。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的监理酬金。
(4)甲方要督促施工方对工程资料进行及时整理归档。
(5)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的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提出意见,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人员。
五、乙方的职责和权利
(1)乙方必须全力协助甲方对本项目进行全面的有重点的监控,主要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及安全生产三方面进行重点控制,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应给予支持和配合,共同努力做好本项目的监理工作。乙方对承包商下达停工令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2)乙方督促施工方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整理归档,按现行验收备案制的要求对工程有关的日常监理资料,各阶段竣工资料及工程城建档案资料即时进行审核、签字盖章(现场备有监理常用图章),并做好有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3)监理月报由乙方编写,每月定期上报甲方,并按监理的有关规定每天做好监理日记、巡视记录、旁站记录的编写。
(4)乙方的监理人员应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公正廉洁,不向承包商推荐分包单位和建材产品,不得向承包商索要财物,收受贿赂,不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事情。甲方发现乙方有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
(5)保修期间乙方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与甲方人员定期做回访工作,发现属承包商责任的问题,督促承包商修复整改。
(6)乙方必须在15天内办齐监理的招标过程及其相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现场联合监理范围及内容:
监理范围:红线范围内土建、水电、装修、公用工程、园林绿化、环保、排污等施工阶段三项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二项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
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审批工程开工报告,检查施工准备情况,对施工单位及选择的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2)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纸会审。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以及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等技术文件,并检查落实情况;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实施总进度计划,年度、月度施工计划和工程进度报告;
(5)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各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并控制其执行;
(6)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国家工程技术标注和施工规范;
(7)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采供计划,核查其型号、规格和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主要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材质报告;
(8)严格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做好隐蔽工程的复查和验收,组织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办理中间产品验收签证。
(9)定期检查和汇报工程实际中进度情况,审核施工单位进度报表及付款申请,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10)审查并复核工程计量,协助有关部门作好试验与测试,提交成果报告;
(11)根据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定期组织召开现场工程协调会和技术会审;
(12)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13)监督检查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
(14)调解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的争议,公正的处理违约事件和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
(15)编制工程监理月报,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监理动态;
(16)监督检查合同文件和施工单位归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17)按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制的要求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办理验收及备案手续;
(18)审核工程结算。
七、其它
(1)因不可抗力及各种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如甲方认为有必要乙方退场,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人员退场,乙方须3日内退场,并移交清楚资料。之后,甲方在7天内结清乙方退场前应得的监理酬金。
(2)乙方派出的监理人员因受贿、不守职业道德或业务水平太低导致监理工作难以开展,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换进来的监理人员的资质水平须符合甲方的要求。
八、为了使监理工作合法、有效,应做到两个统一,既:名称统一对外,人员统一管理。
九、原合同有与本补充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合同为准。未尽事宜,按本补充合同执行或友好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补充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正文完)
(此页无正文)
甲方:广州市南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琶洲城市花园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约代表人:(签字) 签约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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