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