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准部分规定了河北省水污染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系统组成、人员能力要求、文件控制要求、制度和记录要求、仪器设备和测量软件基本功能要求、监测方法和测量过程参数技术要求、水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要求、地表水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要求、调试与试运行要求、封缄与标识技术要求和安装调试报告要求等。 本部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固定污染源废水、河流、运河、渠道、湖泊、淀库等水体的水污染物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