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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废气有组织排放现场监测的质量控制

摘 要:本文主要针对固定污染源废气固定污染源废气有组织排放现场监测的质量控制展开了探讨,概述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涵义,并对验收监测前的准备工作和现场监测的质量控制作了系统分析,以期能为有关方面的需要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固定污染源废气;固定污染源废气有组织排放;现场监测;质量控制 
  1 引言 
  固定污染源废气固定污染源废气有组织排放的现场监测质量控制是一项重要的质量保证措施,做好质量控制的工作将会带环境管理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重视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固定污染源废气有组织排放现场监测的质量控制工作,以为固定污染源废气的排放提供帮助。 
  2 验收监测前的准备工作 
  2.1 验收监测方案的编写 
  验收监测是由具有验收监测资质的环境监测站受建设单位委托而开展的监测工作。监测站在组织现场验收监测采样前,制定一个能反映工程项目环保设施在正常、符合要求工况下污染物排放状况的验收监测方案,是保证该工程验收监测质量的前提。监测站应指定项目负责人,深入现场了解生产工艺过程和生产设施的性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种类及排放浓度大致范围以确定采样项目;现场勘查污染源所处位置和数目,废气输送管道的位置、周围环境状况及断面的形状、尺寸,以确定采样位置和采样点数量;了解排气筒排放废气的规律以确定采样时间和频次。据此编写的验收监测方案作为现场验收监测采样的依据。 
  2.2 采样位置的确定 
  采样位置应按HJ/T397-2007规定,颗粒物采样应优选垂直管段,避开弯头、阀门、变径管等断面突变部位,采样位置距突变位置的下游方向6倍管径,突变位置上游方向3倍管径,对于气态污染物由于混合比较均匀,采样位置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只要避开涡流区即可。如果受到生产(净化)工艺、场地空间、特征排放因子性状等因素的限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可选择采样断面与弯头等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1.5倍的比较适宜的管道采样,并采用加密采样点位的方式进行补偿,尽量减少采样误差。 
  2.3 实验室的准备 
  2.3.1 滤筒的前处理 
  根据现场查勘了解到的烟气温度,选择合适的滤筒。玻璃纤维滤筒适用于600℃以下的烟气采样,刚玉滤筒适用于1000℃以下的烟气采样。空白滤筒外表应无裂纹、空隙或破损,滤筒的挂毛或破屑应清理干净,刚玉滤筒口要磨平整。现场查勘,烟气温度在300℃-600℃之间,为了减少滤筒本身的减重应预先在400℃高温箱中烘1h,然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到恒重。 
  2.3.2 气态污染物采样器选择 
  气态污染物采样所选采样管必须使用与被测气体不发生反应和吸附的材质进行采样,一般应选用不锈钢或聚四氟乙烯材料作为采样管。所使用的玻璃吸收瓶的总体要求是玻璃磨砂口密封不透气,鼓泡均匀,阻力一定。根据所测项目配制吸收液,必须符合分析方法的要求。 
  2.4 采样仪器的准备 
  对于现场测定项目仪器设备如:定电位电解法烟气测定仪和测氧仪、微电脑自动跟踪采样仪等仪器设备要进行计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每次监测前必须对采样器进行检查,首先更换已变色的硅胶,然后启动采样器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同时对仪器气路系统进行捡漏,最后用校正装置对采样器进行流量校正。 
  3 现场监测质量控制 
  3.1 验收监测期间的工况要求 
  生产工况是否满足监测要求,这关系到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代表性和本次监测有效性问题。工况核查是竣工验收现场监测质量保证的前提条件。 
  3.1.1 蒸汽锅炉工况核查 
  新装锅炉验收监测应在设计出力下进行;在用锅炉排放浓度测试必须在锅炉设计出力70%以上的情况下进行。对蒸汽锅炉工况核查时应通过蒸汽流量表法、水箱(水表)法计量监测期间的锅炉负荷,在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可通过锅炉燃煤量法计算锅炉负荷。 
  3.1.2 非燃烧工艺工况核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含75%)情况下进行。非燃烧工艺工况核查不仅仅是产品产量和设计产量的比例关系,而应具体到生产装置的生产负荷。可以采取查看监测当天的生产报表、原料用量及产品产量、关键工序设施的操作记录等多种途径,准确核定验收监测生产工况。 
  3.2 烟粉尘采样的质量保证 
  3.2.1 采样流量的恒定 
  为了从烟道中取得有代表性的烟尘气样品,需等速采样,采样断面的理想气流速度应大于5m/s。但在实际监测中往往遇到监测流速达不到这一流速的情况。日常常见导热油炉的采样,因其排气基本为间断排放,易引起管道中压力的变化,导致烟道监测点位流速的过高或过低,此时应使用恒定流量的采样方式替代等速采样,以避免采样误差。 
  3.2.2 采样时间的确定 
  在采集烟粉尘时,应注意观察滤筒的集尘情况。在燃气(油)锅炉废气的采样过程中,由于废气尘浓度很低,滤筒集尘很少,而采样过程中滤筒本身的玻璃纤维由于(擦拉、压碎、抽吸等)原因必然有些损失,造成有些样品滤筒为负增重或者正增重小于全程序空白滤筒恒重,结果为负值。这时,应延长采样时间以收集更多的尘。如果滤筒集尘太多,日常常见于燃锯末锅炉或有烟煤锅炉进口采样会增加采样阻力,即影响仪器的正常工作造成较大的测压(计前压力)误差,又会使样品滤筒在运输和称量时,集尘从滤筒倾出,导致测尘数据偏差,这时应缩短采样时间。 
  3.2.3 流量的校准 
  为保证采集样品的质量,采样结束时,应再测试一次采样点的流速,与采样前的流速相比较,如相差大小20%,则样品作废,应重新采样。 
  3.3 气态污染物采样的质量保证 
  3.3.1 采样点位设置 
  在测定气态污染物时,如果只测定浓度,可在避开漏风的管道中任意点开孔测试,在竣工验收监测中需测定废气排放量或进行净化效率计算,必须测定管道内气体流量,此时,应严格按照GB/T16157-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要求进行测定。否则在气流不稳定的影响下,将导致气体流量测定的误差,从而影响排放量和净化效率测定的准确性。 
  3.3.2 吸收液的质量保证 
  使用各种吸收液采样时,首先了解吸收液的性质,采用挥发性吸收液时应将吸收管放在冷水浴中采样,以减少在采样过程中吸收液的挥发;在夏天进行长时间采样时,采样过程中水分(或其他溶剂)挥发,应补加水(或其他溶剂)至原有体积。 
  3.3.3 采样体积的确定 
  废气监测中,各污染物的采气流量和采样时间都有具体规定,也就规定了各项目的采样体积。有些项目如氯气、氮氧化物等在现场就能根据吸收液的显色和褪色情况大概估算出吸收液中污染物的含量,初步判断出吸收液的反应是否饱和,便于及时控制采样体积。 
  3.4 样品的运输与交接 
  气态污染物采样结束后,要及时封闭吸收瓶或吸附管两端,尽快送实验室分析,在样品运输、保存期间,注意避光、控温。颗粒物采样结束后,将滤筒上口内折、封好,放入专用容器保存,运输过程不可倒置。样品交接时,要按要求办理样品交接手续,双方核对样品,并填写样品交接单。 
  4 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保障固定污染源废气固定污染源废气有组织排放的工作,我们就需要做好现场监测的质量控制,也只有做好了监测的质量控制,才能得到科学准确的数据,以为环境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参考文献 
  [1]冯冠颖、廖秋虹.探析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流程及质量控制[J].环境.2012(S1). 
  [2]林树智、曾潮生.固定源废气现场监测的质量控制及工况监督[J].甘肃环境研究与监测.2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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