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调查发现在毕节地区林业各个领导域的经济发展中,林业生态环境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造成环境恶化,影响了林业经济建设的发展;提出了振兴林业经济的部分思想和解决林业发展问题的部分对策措施。
关键词:林业生态环境;林业经济建设;毕节地区
1引言
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即是一项产业又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担负着为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各种林业产品与改善生态环境的多重任务。发达的林业是国家富足、民族繁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林业经济是指利用一切的林业资源进行开发、生产、创造经济效益,为人类及社会服务的一项产业。环境保护是指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1]。加强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林业建设,对保护毕节“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森林资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毕节地区林业经济生态环境现状及存在问题
毕节地区位于贵州省西北部,处于滇东高原向黔中山原丘陵过渡的斜坡地带,地势西高东低,最高海拔2900.6m,最低海拔457m,岩溶发育齐全;境内山坡陡峭,峰峦重叠,沟壑纵横,河谷深切。国土总面积268.53万hm2,其中林地用地126.69万hm2,占47.18%;非林业用地145.83万hm2,占52.82%。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60.22万hm2,灌木林地43.83万hm2,疏林地0.70万hm2,未成林造林地7.99万hm2,无立木林地2.47万hm2,宜林地11.45万hm2,辅助生产用地57.44hm2,苗圃地125.60hm2。全区森林覆盖率38.75%。其中高原山地面积250.54万hm2,占国土面积的93.3%;辖七县一市,250个乡(镇、办事处);总人口约714万人,农业人口占90%以上;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是贵州省惟一“三不沿”(不沿海、不沿江、不沿边)、“三不通”(不通铁路、不通航空、不通水运)的地区,经济文化落后,人口增长过快,毁林毁草开垦严重,生态环境恶劣,是全国贫困地区之一[2]。
毕节地区生态建设森林资源有所提高,生态环境初步得到改善,但由于人口增长过快,造成人多地少,森林受到过度采伐,毁林毁草及陡坡垦植严重,自然灾害频繁等因素,使该区的生态环境存在以下问题。
2.1森林资源结构不合理,林地利用率低,单位面积蓄积量小
(1)各林种比例现状与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多种效益的要求不适应;
(2)林龄结构不够协调,林分低龄化问题突出。毕节地区森林面积,森林蓄积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一直处于下降趋势,20世纪80年代开始恢复、发展、到1990年底,森林面积、森林蓄积仍未达到20世纪50年代水平。20世纪50年代中期毕节地区有林地覆盖率16.11%,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有林地覆盖率下降到8.53%。
2.2水资源短缺,自然灾害频繁
在过分毁林毁草及陡坡垦植的影响下,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全区河流断流,溪渠,山塘,泉水干枯现象十分严重,抗旱自然灾害的能力逐渐降低。20世纪60年代以前,平均五年一重灾,三年一轻灾;70年代,平均四年一重灾,三年一轻灾;到了80年代,平均两年一重灾,每年有1.5次轻灾。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连续大范围的旱情,农业生产遭受严重损失;90年代自然灾害更是频繁发生,有的地方遇雨则涝,遇晴则旱。另外,一些人为活动引起了地质灾害,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崩塌、塌陷等。由于这些地质灾害发生突然、规模大、时间偶然,常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畜伤亡。
2.3林业基础设施有待加强
改革开放以来,林业基础建设有了较大进展,但总体看,由于底子薄、起步迟、建设速度慢、现状距实际需要仍有差距,如“三防”(防火、病虫害、公安)体系建设、“四站”(技术推广站、林业工作站、种苗站和木材检查站)、林业科研、教育、森林资源监测及林业信息建设均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并形成体系。
2.4城镇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现
毕节地区绝大部分城镇地处喀斯特盆地或河谷地带,周围的山体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近地表层受其影响表现出逆温低层、风小等特点、导致污染物不易向外输送扩散的大气特点。加之城市能源多以燃煤为主,燃煤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二氧化硫、悬浮微粒等大量聚集在城镇上空,从而造成严重得到大气污染。城镇的另一个生态环境问题是垃圾污染日益加剧,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增加迅速,垃圾处理方式落后,多数为露天堆放,没有垃圾处理设施和科学的垃圾填埋技术,造成城镇周围垃圾场不断扩大,垃圾污染越来越严重。垃圾处理不当,直接产生环境二次污染。
3林业经济发展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3.1以生态学原理为指导,采取保护性策略建设
经营和保护森林,现代自然保护是在生态系统的基础上,根据生态平衡的规律,对环境进行合理经营。为了合理利用各项资源,就要按照生态原则作为自然保护对策的主要基础。按照这样的思想,我们应该采取如下措施进行保护。封禁保护,防护林造林后搞好幼树封禁是一个很有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护林的重点地区,应普遍进行保护幼林宣传教育,以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森林,爱护森林的自觉性。此外,为了有效地保护幼树,防止人畜破坏,还应组织专业护林小组,或承包到户、到人。
3.2强化部门联合,注重源头管理
(1)毕节地区林业局联合毕节地区国土局行文下发《关于规范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在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选址、规划过程中,必须邀请林业部门参与;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过程中,需要征占用林地的,必须和林业部门签订植被恢复协议。
(2)毕节地区林业局联合毕节地区移动、电信、联通三家通讯公司行文下发《关于进一步搞好移动、电信、联通基站建设征占用林地的通知》,正确处理好基站建设与保护林地资源的关系,做到资源保护与基站建设协调发展,坚决杜绝乱征滥占,毁林征占用林地现象发生。
(3)毕节地区林业局联合毕节地区供电局行文下发《关于进一步搞好输变电建设征占用林地的通知》,对变电站、塔基和高压输电线路建设需要占用征用林地的,各县市区供电部门要及时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4)毕节地区林业局再次联合毕节地区国土局联合行文下发《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采石、采沙、取土使用林地专项执法活动的通知》,开展采石、采沙、取土使用林地专项执法活动,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行为,并规定各县市区国土部门在办理采石、采沙许可证之前,涉及林地的先到林业部门登记备案,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后,再到林业部门办理使用林地手续。通过部门联合,从源头遏制未批先占、不批也占林地的行为[3]。
3.3强化林地执法,开展专项整治
(1)首次开展了毕节地区2009“林业行政执法年”活动,将打击乱征滥占林地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
(2)开展了采石、采沙、取土使用林地专项执法活动;
(3)开展了征占用林地综合执法活动。通过以上活动开展,切实保护林地资源。全区共查处非法征占用林地244起,破坏林地面积71.63hm2,行政处罚222人。同时,对还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87个移动基站、23个联通基站、17个电信基站和21个电网项目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3.4强化服务意识,依法审核审批
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政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毕节地区征占用林地项目也逐渐增多,涉及征占用林地的,在项目立项阶段,就超前介入,加强审核审批前的服务。如毕节至威宁高速公路、黔西至织金高速公路、毕节飞机场和毕节地区力帆骏马振兴车辆技改二期等项目,在可研还没有批复前,就联系有资质设计单位,派出相关技术人员对林地资源进行调查,编写使用林地可行报告等,待项目批复后,立即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及时快捷办理使用林地手续,从而避免了项目为赶工期未批先占,不批也占林地行为。对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时,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和贵州省林业厅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查。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在规定期限进行审核,凡不符合规定要求,一次性告知项目业主,给予退回,补充申报材料后及时进行上报[4]。
4结语
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林业经济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认识到林业经济发展所面临的种种问题,一方面要利用林业资源发展经济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又要保护林业资源来维护生态平衡。而造成生态平衡及林业经济发展困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是,人为的利用甚至破坏森林资源是个重要的因素之一,只要能让人们提高认识,用发展的目光来看待林业经济的发展,不能一味只要经济的发展而过分利用破坏了生态平衡,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节制地利用林业资源又能充分地利用林业资源来发展林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