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条款完善的若干思考
一、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的类型考量
1.排污企业与治理第三方之间合同关系的主要体现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的探究在我国虽然经历了较长时间,但大方推行却是始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为践行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提供了政策依据。实践中,排污企业与第三方签订污染治理合同时,具体内容上会因企业建设的时间、地点、规模等方-面的不一致而有所不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两类:三方提供污染治理服务并从排污企业获取报酬,主要针对的是企业己建成项目。应传统环境治理模式的需要,环境立法明确规定“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因此,我国己建成项目中大部分都建有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
第二类是由治理第三方提供包括治污工程设计、安装、运营等全过程的污染治理服务,由排污企业支付报酬,主要针对的是新建改建项目及工业园区内没有配套治污设施的项目。至于治污设施的产权归属,可以由双方一约定归排污企业或者治理第三方所有,也可约定由双方共有。在工业集聚区内,可由各排污企业与治理第三方通过合同约定,由第三方对企业污染进行专业化集中治理,治污工程的设计、安装、运营等全过程均由第三方完成,各排污企业分别向第三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排污设施的产权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归第三方所有。
2.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应类型化为承揽合同
分析相关研究者的观点可以发现,尽管对环境服务合同、环境民事合同的外延理解上有偏差,但各观点中蕴含着一个共识,即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本质上属于民事合同。
关于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是属于无名合同还是有名合同,研究者有不同看法。张宇庆提出,由环境服务商以治污、生态修复、工艺改造等技术服务于有需要的企业并收取相应报酬的合同应属于技术服务合同,而环境服务商作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应属于承揽合同,但依另一部分研究者的理解,这种合同既不是承揽合同,也不是技术服务合同,应属于民事合同中的无名合同比:。笔者以为,无论治理第三方是否拥有治污设备的产权,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主给付义务都应是第三方提供的专业化污染治理服务,具有服务合同的典型性法律特征,应定性为承揽合同。所谓承揽合同,是利用他人劳务的服务合同的一种,其特色在于以工作的完成为标的。《合同法》第251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据此,承揽的范围不应局限于有形的工作,还应包括无形的工作,工作成果的交付既是认定是否构成承揽合同的主要要件,也是区别于其他合同的主要标志。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中,排污企业的合同目的不是治污工程本身,也不是第三方治理污染物的工作过程,而是取得治理第三方完成的污染治理成果,第三方需按照排污企业的要求完成一定的污染治理工作,提供专业的污染治理服务,只有达到了约定的治理效果才能要求排污企业支付相应的报酬。因此,从双方一权利义务关系来看,具有承揽合同的典型性特征,应定性为承揽合同。
二、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区别于普通承揽合同的特质
1.合同具有公益与私益的双重目的
一般而言,民事合同的缔结和履行主要是为了实现当事人一定的私益目的,只要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即可。就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而言,其合同目的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治理第三方向排污企業提供专业的污染治理服务,排污企业以第三方的治理效果为基础支付服务费用,体现了服务与报酬的交换,实现了合同当事人追求利润和营利的私益目的;另一方一面,环境属于公共物品,污染治理的效果不仅关乎服务费用的高低,更关乎环境公共利益,因而合同不能以追求利润和营利的私益目的为唯一目标,必须体现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的公益目的。在两者的关系上,公益目的应放在首位,只有在保证公益目的实现的前提下才能考量合同私益目的的实现。
2.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自由受到限制
一般民事合同中,当事人享有就某一特定事项是否订立合同的决定权,订立与不订立合同,以及和谁订立合同都是合同自由的体现,但就排污企业而言,这种自由却受到限制。首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目的是为了盈利,污染防治是现行环境法规定的排污企业的环境公法义务,排污企业治理污染并非完全出于自愿,而是出于履行环境公法义务的需要。其次,从理论上说,第三方治理成本效益所具有的优势对排污企业可以产生一定的吸引方,但实践中我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场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第三方治理的优势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排污企业通过购买第三方-污染治理服务来履行环境义务的积极性并不高,政府通过环境政策调整与严格执法活动对合同的缔结起着一定的引导和推动作用。最后,环境污染治理具有专业性,需具备一定的设备设施、技术和专业技术人员等条件才能从事污染治理服务,排污企业缔结合同时,只能在具有相应治污资质条件的环境服务商中选择合同相对人,对合同相对人的选择有一定的限制。
综上可见,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虽然具有承揽合同的典型性特征,但与《合同法》中的承揽合同相比又有明显不同,“它是一种体现‘幕后’环保政策目的的、以平等民事主体间关系为‘形式’的合同”,上述特质的存在使得我国现行《合同法》的适用存在不适应性,需要重新思考其法律规制问题。
第2篇:浅谈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尤其是工业的快速发展,导致当前环境的严重恶化和污染。其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空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及放射性污染。
1.空气污染
1.1空气污染状况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状况十分严重,主要表现为煤烟型污染。目前,根据我国权威机构的调查显示,煤炭、电力、化工、造纸、电镀等行业成为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1]。
(1)工业:工业生产是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工业生产排放到大气中的污染物种类繁多,有烟尘、硫的氧化物、氮的氧化物、有机化合物、卤化物、碳化合物等。其中有的是烟尘,有的是气体。
(2)生活炉灶与采暖锅炉:城市中大量民用生活炉灶和采暖锅炉需要消耗大量煤炭,煤炭在燃烧过程中要释放大量的灰尘、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有害物质污染大气。特别是在冬季采暖时,往往使污染地区烟雾弥漫,呛得人咳嗽,这也是一种不容忽视的污染源。
(3)交通运输:汽车、火车、飞机、轮船是当代的主要运输工具,它们烧煤或石油产生的废气也是重要的污染物。特别是城市中的汽车,量大而集中,尾气所排放的污染物能直接侵袭人的呼吸器官,成为大城市空气的主要污染源之一。
1.2对人类健康的危害
空气污染是直接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而且影响最为巨大,时间最为久远,也最难以治理也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为呼吸道疾病:人需要呼吸空气以维持生命,一个成年人每天呼吸大约2万多次,吸入空气达15~20立方米。因此,被污染了的空气对人体健康有直接的影响。空气污染会主要会引起心血管系统类疾病,降低免疫系统功能,导致高级神经系统紊乱和器官调解失能,颗粒物所吸附的多环芳烃化合物加大癌症的发生机率,大气颗粒物还可造成胎儿增重缓慢;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和功能;导致患有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其他疾病的敏感体质患者过早死亡;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的增加形成酸雨近,腐蚀人类皮肤。
2水体污染
2.1水体污染状况
造成水体污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来源有以下几方面:(1)工业废水:工业废水是世界范围内污染的主要原因。工业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都可产生废水。影响较大的工业废水主要来自冶金、电镀、造纸、印染、制革等企业。(2)生活污水:是指人们日常生活的洗涤废水和粪尿污水等。来自医疗单位的污水是一类特殊的生活污水,主要危害是引起肠道传染病。(3)农业污水:主要含氮、磷、钾等化肥、农药、粪尿等有机物及人畜肠道病原体等。(4)其他: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含有大量的易溶于水的无机和有机物,受雨水冲淋造成水体污染。
2.2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目前的水体污染已对人类的生存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成为人类健康的"头号杀手"。水体污染影响工业生产、增大设备腐蚀、影响产品质量,甚至使生产不能进行下去。水的污染,又影响人民生活,破坏生态,直接危害人的健康,损害很大。
水污染后,通过饮水或食物链,污染物进入人体,使人类产生各种疾病。被寄生虫、病毒或其它致病菌污染的水,会引起多种传染病和寄生虫病。镉、铅、+6铬、砷等重金属以及有机磷氯的农药,氰化物污染的水,对人的健康均有危害。人饮食后,会造成肾、骨骼病变,内分泌、免疫功能、生殖机能等均会有影响。轻者造成的中毒,引起贫血,神经错乱,重者会导致死亡。我们知道,世界上80%的疾病与水有关。伤寒、霍乱、胃肠炎、痢疾、传染性肝类是人类五大疾病,均由水的不洁引起。
3土壤污染
3.1土壤污染状况
土壤污染的主要来源为:工业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农药和化肥、牲畜排泄物和生物残体以及大气沉降物(二氧化硫、容氧化物和颗粒物)。大致可分为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两大类。无机污染物主要包括酸、碱、重金属,盐类、放射性元素铯、锶的化合物、含砷、硒、氟的化合物等。有机污染物主要包括有机农药、酚类、氰化物、石油、合成洗涤剂、3,4-苯并芘以及由城市污水、污泥及厩肥带来的有害微生物等。当土壤中含有害物质过多,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就会引起土壤的组成、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微生物活动受到抑制,有害物质或其分解产物在土壤中逐渐积累通过“土壤→植物→人體”,或通过“土壤→水→人体”间接被人体吸收,达到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
3.2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土壤污染的危害在于导致土壤的组成、结构和功能的变化,进而影响到植物的正常生长,并造成有害物质在植物体内积累,然后通过食物链影响到人类的健康。比喻土壤因为受污染而铬超标,在此土壤上生长的植物也因此会富含超过正常量的铬元素,因长期食用含镉的食物而引起的中毒,或者造成佝偻病导致身体畸形。还有水俣病,是指人或其他动物食用了含有机水银污染的鱼贝类,使有机水银侵入脑神经细胞而引起的一种综合性疾病,是世界上最典型的公害病之一。1953年水俣病事件”是环境污染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的典型案例。
4放射性污染
4.1放射性污染状况
放射性污染主要来源于医用放射线源、核武器试验产生的放射性沉降和原子能工业排放的各种放射性废物等。由于核工业迅速发展,原子能在工业上的应用剧增。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前苏联、美国、日本都先后发生过核电站核泄漏事故,给周围的居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放射性物质飘浮于上空,扩散到很远的区域,造成严重的远期危害效应。例如比较著名的切尔诺贝利事件:1986年4月27日早晨,前苏联乌克兰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一组反应堆突然发生核漏事故,引起一系列严重后果.带有放射性物质的云团随风飘到丹麦、挪威、瑞典和芬兰等国,瑞典东部沿海地区的辐射剂量超过正常情况时100倍.核事故使乌克兰地区10%的小麦受到影响,此外由于水源污染,使前苏联和欧洲国家的畜牧业大受其害.当时预测,这场核灾难,还可能导致日后十年中10万居民患肺癌和骨癌而死亡.
4.2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放射性对人类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如果人在短时间内受到大剂量的X射线、γ射线和中子的全身照射,就会产生急性损伤。轻者有脱毛、感染等症状。当剂量更大时,出现腹泻、呕吐等肠胃损伤。在极高的剂量照射下,发生中枢神经损伤直至死亡。如长期接受低剂量的射线照射,会引起白血病、各种癌症以及生殖系统病变、甚至留下后遗症或者把这些生理病变遗传给后代。
放射性物质进入人体的途径主要有三种:呼吸道进入、消化道食入、皮肤或粘膜侵入。其主要经消化道进入人体占大多数。而在核试验和核工业泄漏事故时,放射性物质经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这三条途径均可进入人体而造成危害[2]。
5应对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我们必须认清环境污染的危害性,才能对症下药,采取切实的保护环境的措施,加强治理污染的力度,不断改善生存环境,提搞环境质量[3]。(1)改善能源结构,使用清洁能源。(2)减少工业生产中烟尘的排放。(3)控制汽车尾气的排放。(4)加强对工地、道路扬尘的管理。(5)加强绿化,保持水土。
结束语
良好的生存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是人类健康的基础。而环境污染是导致生活质量下降,身体健康指数降低及生产活动不便利的直接因素。人类只有一个地球,为了我们的健康,保护环境,治理污染行动迫在眉捷。
第3篇: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及治理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不断加快。在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的过程中,逐渐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养殖废物、工业废物、生活废物等,对农村的生态环境,尤其是水环境造成了十分严重的污染。为了改善这一污染情况,应当充分认识到当前农村水环境污染的现状,同时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治理,从而改善农村水环境。
一、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
(一)农村地区的水环境污染
随着城镇化的脚步不断加快,农村地区的人口从分散渐渐走向几周,小城镇的聚居农村生活也变得尤为集中,对城市环境造成的影响也日益明显,这也构成了农村地区水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我国的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有着几个显著的特点:①来源广泛,它不仅有厨房污水、人的粪便,同时也有生活垃圾渗透产生的污水等等;②分散面积广,农村的分散和地理分布特征造成了污水过于分散,在收集方面困难重重;③增长比率快,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变,生活污水的生产量也在渐渐加大;④处理效率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在污水处理设施的安置上,有诸多不足,生活污水没有经过直接的处理就直接进入河道,这也是影响农村水环境的重要因素。
(二)农业化肥使用与农药大量使用对水环境的影响
我国是农业生产大国,农业化肥的使用量也一直排在世界前列,但是化肥的实际利用率却不高,造成大量化肥流失并进入自然水中,使水环境受到污染,化肥的大量流失会使农田湖泊水质富营养化,进一步扩散到河流湖泊中,成为水体污染的主体。而在农药使用方面,随着农作物害虫抗药基因的增强,造成农药的使用量也不断增加,据统计,我国农业生产中单位面积农药的喷洒量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然而农药的实际使用率却低于20%,大部分农药挥发到空气与土壤中,对当地水环境造成危害。
(三)畜禽业发展造成的污染
当前,在农村除了农业生产外,很多人开始加入畜禽养殖行业。而在大部分农村地区畜禽养殖并没有形成规模,缺乏专业化的管理,畜禽养殖厂分布比较分散,养殖人员没有对环境保护有足够的重视,畜禽养殖业用水冲洗养殖舍,粪污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放到周边水体或采用渗坑下渗,不仅污染地表水,也污染了地下水,味道刺鼻、蚊蝇滋生、大肠杆菌超标,对人身和生态都带来危害。
二、农村水环境污染的治理对策
(一)加强生活污水及农业生产中水环境污染的治理
对于人口较密集的农村群体,在生活废水与固体污染物的处理上可以采取集中处理的方法,通过构建类似城市排水系统的方法利用管网将污水收集起来,并建立设施完善的污水处理场,污水经过具体处理后,实现循环再利用或者保证水排放达到标准。而对于无法集中处理的农村,可以推广使用高效藻类塘技术与厌氧沼气池的技术,实现废水的集中处理,高效藻类塘处理能够净化大量富营养化水质;而厌氧沼气作为我国农村最经济、最有效的污染处理方法,能够实现污水的有效处理与资源的循环再利用。
对于生态农业的建设,应提倡循环经济与农业清洁生产,从源头上预防农业生产对水环境产生的危害,在实际进行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农民要合理使用有机化肥,尽可能使用生物肥料来替代有机肥料,提高化肥的使用率。在农业病害的防治上,通过生态平衡施肥与生态养殖来降低农药的使用量,建立生态养殖系统,实现功能循环,比如在畜禽养殖农村,可以利用家禽农田放养的方式,对农业病害进行生态控制,使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使农村水环境质量得到提升。
(二)好氧和厌氧生物治理技术
好氧生物治理污水系统是目前在农村中最常采用的一种新处理污水技术。好氧生物的治污工艺有很多,而且各自有优缺点,在选择时,要根据污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对比选择,注重技术的性价比。生物治理指的是利用风机等的设备给污水注入氧气,从而培养水中的微生物和菌类中暑,通过微生物和细菌把污水中的有机物分解成水、二氧化碳等物质,少数合成细胞,促进微生物的成长,剩下的以污泥形式排出,通过这种方式净化水资源。厌氧技术与好样生物治理技术相比,建设投资要高于好氧生物治理,但是没有日常运行费用。目前而言,厌氧技术还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是去氮磷能力不强,治理效率低,这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技术的运用。
(三)普及生态环保知识
在农村,大部分人文化水平较低,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在日常生活和生产中,很多人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以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因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就要安排专业人员为居民讲解水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并且使居民了解到自己日常生活和生产中的哪些行为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进而在以后的生活中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转变自己的落后观念。引导农村群众走绿色农业、生态农业,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降低对环境的破坏。
三、结论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人类要想长久的发展下去,需要提升对水的保护意识。在农村建设过程中,造成农村水污染问题严峻,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和身体健康。对此,本文从居民生活、工业以及畜禽方面产生的水环境污染进行了分析,并据此提出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如加强生活污水以及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处理,采用好氧以及厌氧生物治理技术对污水进行处理,同时向居民普及生态环保意识。重视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利用合理措施进行治理和预防,是提供安全的生产环境和居住环境的必要措施,同时也是加快农村建设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