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锅炉排放的SO2、NOx、烟尘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丙酮、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巯基乙醇、丙烯酸、巯基乙酸执行推算值。VOCs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表2中的其他行业中的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