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三级。 (2)对于不同级别的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及小结等相应的技术要求,按本标准有关条目的规定执行。 (3)低于第三级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条件的建设项目,不必进行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只需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有关规定,简要说明所排放的污染物类型和数量、给排水状况、排水去向等,并进行一些简单的环境影响分析。 (4)拟进行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其所排污水的水质、水量应符合GB 8978或其它有关排放标准。 (5)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见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