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材料要求 1、水泥 a、进仓时要有质量证明文件; b、应按品种、强度、出厂期、生产厂等检查验收,并分别堆放,先到先用; c、袋装水泥叠堆高度不宜超过10包; d、不宜露天堆放。如露天堆放,应下有防潮垫板,上有防雨风篷布; e、使用期不宜超过出厂期三个月,超期应先行检验其强度。 2、砂子 a、宜采用中砂,并符合混凝土及砌筑工程相应的质量标准,严禁使用海砂; b、砂的最大粒径:用于砌筑片石时的砂,最大粒径不宜超过5mm; c、砂的外观质量:用肉眼观察,不应含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品、煤块、矿渣等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