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由于原有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医疗废水只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Ⅲ级标准,已不能满足国家对医疗废水的排放要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Ⅱ级标准的要求。同时根据医院的总体发展规划(床位达到1200个),原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也已达不到要求,因此院方决定废弃原有污水处理设施,新建一座污水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