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生态环境:根据《导则》中评价工作的分级原则,本开发工程景区面积达151km2,远大于50km2,但区域不属敏感区域,工程对生物量和物种的多样性及绿地的减少均小于50%,而且基本上不会导致水和土地理化性质的恶化和荒漠化,故本评价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2级。 地表水环境:根据该景区总体规划分析,到2015年,本工程最高日排生活污水总量为1063t,其中排入兰村江中游水体(漕泊乡自来水厂取水口下游)233t/d,排入酒仙湖主坝下游攸水水体722t/d,排入攸水上游水体108t/d,由于排入前两种水体的污水量均大于200t/d,小于1000t/d,根据《导则》中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原则,两水体的评价工作等级均定为三级,排入攸水上游水体的污水量小于200t/d,对该水体的影响只作简要分析、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