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核查内容包括: (1)“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2)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及缴纳排污费情况; (3)主要污染物减排与总量控制情况; (4)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情况; (5)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情况; (6)环保设施稳定运转情况; (7)产品及生产中所涉及物质的情况; (8)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符合情况 (9)环境管理制度与环境风险预案落实情况; (10)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 (11)企业环保信息公开的情况; (12)环境管理的改进与建议 (13)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情况; (14)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 (15)上一次环保核查承诺的核查; (16)募集资金项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