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3.0污水处理调试及营运 3.1科目 调试条件、调试准备、试水方式、单机调试、单元调试、分段调试、接种菌种、驯化培养、全线连调、检测分析、自行检验。 3.2调试条件 (1) 土建构筑物全部施工完成; (2) 设备安装完成; (3) 电气安装完成; (4) 管道安装完成; (5) 相关配套项目,含人员、仪器,污水及进排管线,安全措施均已完善。 3.3调试准备 (1) 组成调试运行专门小组,含土建、设备、电气、管线、施工人员以及设计与建设方代表共同参与; (2) 拟定调试及试运行计划安排; (3) 进行相应的物质准备,如水(含污水、自来水),气(压缩空气、蒸汽),电,药剂的购置、准备; (4) 准备必要的排水及抽水设备;赌塞管道的沙袋等; (5) 必须的检测设备、装置(PH计、试纸、COD检测仪、SS); (6) 建立调试记录、检测档案。 3.4试水(充水)方式 (1) 按设计工艺顺序向各单元进行充水试验;中小型工程可完全使用洁净水或轻度污染水(积水、雨水);大型工程考虑到水资源节约,可用50%净水或轻污染水或生活污水,一半工业污水(一般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2) 建构筑物未进行充水试验的,充水按照设计要求一般分三次完成,即1/3、1/3、1/3充水,每充水1/3后,暂停3-8小时,检查液面变动及建构筑物池体的渗漏和耐压情况。特别注意:设计不受力的双侧均水位隔墙,充水应在二侧同时冲水。 已进行充水试验的建构筑物可一次充水至满负荷。 (3) 充水试验的另一个作用是按设计水位高程要求,检查水路是否畅通,保证正常运行后满水量自流和安全超越功能,防止出现冒水和跑水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