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2.环境保护管理目标 (1)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好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由于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2)施工弃渣及生活垃圾运至业主指定的弃渣场和垃圾处理站,并将其分层摊铺碾压或焚烧。 (3)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保护好施工征地地界外的生态环境和自然地貌。在施工场地内避免土壤侵蚀,造成水土流失; (4)工程完工后14天内,拆除施工现场内的临时设施,清除施工区、生活区及附近的废弃物,并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环保措施完成环境恢复。 (5)公共厕所及时做好清洁、清运、和消毒工作,达到无蛆无蝇; (6)严禁在工区、生活区周围环境中随地倾倒垃圾。 (7)严禁在施工征地地界外砍伐树木。 (8)水利工程建设与资源环境的良性循环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