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2.评价工作原则 1.2.1.评价工作总的原则是“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污染预防”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1.2.2.通过工程分析,核算建设项目污染物的“产生量”、“削减量”及“排放量”情况,并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1.2.3.充分利用近年来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取得的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等方面的成果,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4.本次环评是依据该企业提供的项目建议书和相关基础工程资料的基础上开展工作,如有变更,需重新环评或得到环保主管部门的认可。 1.3.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控制污染目标为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必须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新增总量考虑在XX市内平衡。排污口设置必须符合《XX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