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2评价目的及原则 1.2.1评价目的 (1)通过现场踏勘及资料分析,查清拟建项目周围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现状和现有污染源情况; (2)通过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摸清工程建设的规模和主要内容,分析施工期和营运期的主要污染环节、污染类型、排污方式及污染程度,预测对环境的影响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制定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指标; (3)从技术、经济角度分析和论证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必要时提出替代方案; (4)根据涉县城区总体规划,明确拟建项目所处位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并且对小区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性进行分析; (5)从环境保护角度对拟建工程的可行性作出明确结论,为主管部门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通过以上工作,使本评价达到为管理部门决策、设计部门优化设计、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