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4.1评价内容 (1)收集和监测项目影响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2)分析项目建设期对地表水、空气、生态、声环境、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3)预测与分析项目运行对社会环境和居住可能产生的不利、有利影响因素,对不利影响提出相应的减缓、控制措施。 (4)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5)拟定环境管理、监控及培训计划。 (6)收集公众意见。 1.4.2评价重点 (1)建设期环境的影响。 (2)古城内河道水环境整治项目对水环境的影响。 (3)污水泵站、翻水站、闸门起闭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污染防治与生态恢复措施。 (5)景观影响分析。 1.5评价范围、评价标准、评价等级及环境保护目标 1.5.1评价范围及功能区划 基本评价范围与工程项目的建设范围相同,即绍兴老城护城河以内,面积8.32平方公里的范围。另包括河道清淤底泥堆填处。 (1)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绍兴市、绍兴县地表水功能区划分图”可知,本项目范围内河流均为Ⅳ类水质功能区。 (2)空气环境质量功能区划:根据“绍兴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分图”可知,老城区均为二类功能区。 (3)声环境功能区划:见图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