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输电工程建设的初步设计、材料采购、施工、调试及保修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各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4 监理内容 4.1 设计阶段 4.1.1 参加初设审查,对初设及概算是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报告及有关文件提出监理意见。重点是技术、经济的合理性和投产后的安全可靠性。 4.1.2 检查施工图设计质量、协助解决设计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4.1.3 审查设计承包商提交的施工图交付过度计划,提出监理意见,并督促其实施。 4.1.4 参与或主持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提出监理意见。 4.1.5 核查施工图予算,提出监理意见。 4.2 材料采购阶段 4.2.1 参与材料采购或订货选厂的考察招投标等比选工作,提出监理意见。 4.2.2 协助项目法人签订订货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实施。 4.2.3 参与现场到货验收工作。 4.2.4 根据需要参与工厂检验。 4.3 施工调试阶段 4 3.1 协助项目法人申报施工调试招标申请、编制招标文件。 4.3.2 参加投标评审,提出监理意见。 4.3.3 协助项目法人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调试承包合同。 4.3.4 对施工调试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营业许可证件及业绩进行审查,确认分包单位及其分包任务范围。 4.3.5 审查施工调试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进度计划、资金运用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实施。 4.3.6 审查施工调试承包商编写的“施工调试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并督促实施。 4.3.7 核查开工条件准备情况,审查或审批单位工程及分部工程开工报告。 4.3.8 检查现场施工调试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4.3.9 核查设计修改或设计变更申请,提出监理意见。 4.3.10 检查各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做好验收签证工作。 4.3.11 核查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审查核签施工调试承包商的月、季、年度完成工程量及付款凭证、参加工程结算审核。 4.3.12 参加或主持召开施工调试协调会,及时解决施工调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4.3.13 遇到威胁安全或影响质量的重大问题(包括事故)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项目法人,协助项目法人作进一步分析处理并监督实施。 4.3.14 对结合工程进行的科研试验、新材料、新技术应用的技术方案及费用提出监理意见。 4.3.15 做好竣工验收准备,组织竣工预验收,督促消除缺陷。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参加竣工验收。 4.3.16 参与审查调试计划、方案、措施及报告。 4.3.17 参与启动方案的讨论及启动试运行。 4.3.18 复核工程竣工决算,提出监理意见。 4.3.19 监督施工调试合同履行,维护项目法人和施工调试承包商的合法利益,协助处理违约及索赔等事宜。 4.3.20 建立监理文档,工程竣工后整理移交给项目法人。 4.3.21 督促施工调试承包商按时提交竣工资料,审核资料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 4.4 保修阶段 4.4.1 对保修期发生的问题责任进行鉴定,鉴定工程最终质量、监督有关单位,处理及完成未了事项。 4.4.2 监督质保金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