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上述招标文件内容的解释权属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附件等。如果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则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并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包括所有问题的答复,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2.3招标文件的补充 2.3.1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 2.3.2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2.3.3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下列部分): 第一章投标函(格式1) 第二章投标一览表(格式2) 第三章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3) 4、投标人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两年财务报表 第四章监理大纲 第五章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包括: 1、监理单位资质及获奖情况(格式4) 2、监理单位业绩(格式5)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及业绩表(格式6) 4、总监代表及主要专业监理人员业绩(格式7) 5、监理人员名单(格式8) 要求投标文件对于上述内容有具体位置的确切索引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系指投标人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监理工作所需的费用价格,即报价应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执行监理人员的报酬、利润、各种税费、办公、交通、通讯、医疗、保险以及监理公司自带的一切仪器、设备的折旧、维修费等; 3.2.2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的规定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