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2.1.2工程概况 枢纽工程水库总库容1.54亿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18兆瓦,输水工程输水设计规模67.56万吨/日;净水厂一期总供水规模为15万吨/日。 2.1.3投标人资格 2.1.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3.2投标人应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2.1.3.3投标人应在近5年内承担过类似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 2.1.3.4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高级职称,以及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15年以上经验,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必须配备满足本工程所需专业的足够的监理工程师(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按规定注册,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及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经验,且具有DN1800以上pccp管安装施工、制造的监理经验)以及足够的监理员(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岗位证书》)。 2.1.3.5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资质文件和资料,以证明其资格符合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近5年已承担和正在承担类似工程监理情况和业主证明文件; 3)近3年企业财务状况说明,并附财务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 4)单位信用证明及近3年涉及诉讼情况; 5)拟派驻本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注册(资格、岗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以及从事监理工作的业绩证明等。 2.1.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规则 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招标工程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1.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为准备或进行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2.1.6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2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 2.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须知; 3)合同文件; 4)投标文件格式; 5)项目概况; 6)评标办法; 7)************工程相关资料; 8)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期间按本须知第2.2.3条规定发出的所有有正式编号的补充通知和其他有效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