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实行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设一个驻地监理处。 驻地监理处:驻地监理处是驻施工合同段的现场监理组织,实行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业主负责,履行监理服务协议及施工承包合同赋予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监理管理与日常考核。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按投标文件进场监理,并由业主任免。 监理单位应根据在本项目中拟承担的监理工作量配备具有合理专业技术职务和专业结构的监理技术人员。原则为驻地监理处应配备驻地监理工程师,设道路、结构、合同、计量、试验检测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