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法》中对建设监理的职责规定,特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77/T-2003)等编写本细则,以便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的指导工作。 一、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的目标与方法 为达到所监理的工程项目确保在实施工程中,确保不出现重大的伤亡事故,工程竣工后的产品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结构功能安全使用之目标,监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控制: (1) 按《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审阅工程设计图纸、文件,检查技术措施。以确保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功能使用安全、施工操作安全; (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安全措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 对施工过程中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措施、运作方法的落实情况作经常性的检查,达到处处落实、件件可靠; (4) 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