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 总 则 1.1 本细则依据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所签订的监理合同《三峡工程建设监理统一管理办法》中,有关设计方面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编制。 1.2 设计文件及施工详图核审的主要依据是,国家颁布的设计规范及有关技术规程;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招标和投标文件;业主同设计单位签订的设计委托合同等。 1.3 本细则适用于永久船闸土建、金结和机电等专业的所有项目的监理工作。 1.4 设计文件(含施工技术要求、设计通知)及施工详图,必须由业主单位批转监理单位核审、确认并签发以后方能实施。凡未经监理单位签发的设计文件及施工详图,均不能作为实施过程中的施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