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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屋面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 资料大小:9.44 K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 资料评级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11-07-09 15:14
  • 发布作者:梅子-JY
  • 插件情况 无插件,请放心使用
  • 文件类型 RAR
  • 解压密码:civil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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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2 监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2.l 屋面的卷材防水 A. 主体施工时要严格控制好屋面卷材的质量。 B. 屋面卷材施工以后要蓄水20CM(或用水浸没屋面最高处),经24小时闭水试验,确认不渗漏后,方可做上部的保温层、防水层。 2.2 屋面细部防水处理 A. 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等,应在防水施工前安设完毕。屋面防水施工后,不得在其上凿孔打洞或重物冲击。 B. 天沟、檐沟、檐口、泛水和突出屋面部位的交接处,这些细部的防水封口一定要仔细、严格处理好。 2.3 附加防水层见建筑屋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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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屋面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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