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2.1堤防工程中的土(石)方开挖和填筑工程、堤身及堤基防渗工程、土料吹填工程、混凝土工程、填塘固基工程、压浸平台工程、堤身防护工程、堤脚防护、护脚工程、护坡工程、交叉连接建筑工程(包括涵闸、公路桥及其他跨河工程)、管理设施工程等堤防工程。 2.2监理项目范围内的其他土建工程项目以及按施工承建合同规定必须列入支付的其他工作项目。 2.3合同计量与支付签证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