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目的 全方位、全过程有效地控制好工程建设主体及装修、施工阶段质量、进度和投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开发建设项目(不含零星工程)的除桩以外的基础、主体、装修工程施工过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监理。 4.1浅基础主体及装修工程包括基础垫层以上的钢筋混凝土工程和墙体砌筑工程,地面和楼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