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四、安全监理制度 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业主)委托,依据法规、合同、设计文件,对工程施工阶段施工安全实施监理。它由安全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员)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料、机、环、方及施工全过程进行评价、监控、督察,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使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降低安全风险,确保施工安全。 ㈠、施工安全监理制度 1、定期学习与交流 安全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研究设计文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安全监理合同和及时传达建设单位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等,建立起定期学习和交流制度。 2、填写安全监理日记 ⑴ 各专业组必须填写安全监理日记,记录每天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及交接注意事项; ⑵ 安全总监理工程师每月检查各专业组的日记; ⑶ 各专业组在检查安全时,同时要注意文明生产,并将其纳入安全监理日记的内容中。 3、安全监理月报 ⑴ 各专业组每月在规定日期向安全总监理工程师提供安全监理月报,并由其审阅; ⑵ 资料组根据各组安全监理月报编写出综合安全监理月报,经总监审查后,报建设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 4、例会记录和来往信函 ⑴ 安全监理工作每周一次例会,由资料组负责记录整理、保存; ⑵、其他有关文件、设计及变更设计图纸、会议记录、安全监理联系单和信函,由有关人员处理后交资料组保存; ⑶ 检查表格,按不同专业组由有关人员签证、处理后交资料组存卷。 ㈡、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日常安全巡检制度 1、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⑴ 监理内部组织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对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等进行详细检查,填写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表(见附件㈠),将存在的安全隐患记录在案,当天检查完毕口头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次日进行复查。若整改后仍不满足要求,监理部将下书面整改通知指令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检查,直至安全隐患彻底整改为止。 ⑵ 监理部组织,由监理人员、甲方代表、各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组成检查团,每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联合检查。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报各有关单位。 ⑶ 视具体工程进度而定,监理内部组织进行单项安全检查,如大规模的脚手架、模板的安装拆除工程等。若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 上述安全检查后所发的书面文件,监理部必须留底妥善保存,工程竣工后,作为独立的安全资料,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