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工序报验签证制度: 每一道工序施工完毕后,施工项目部须根据要求按“三检制”进行自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报现场监理检查并填写工序报验单及提供有关资料,对现场监理提出的问题须及时进行整改,现场监理与业主代表在报验单上签字认可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工序交接签证;施工单位对完成工序进行自检,监理人员对每一道工序进行检查认可并签署意见,上一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隐蔽工程签证;所有的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蔽前须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工程量确认签证;监理工程师签认中间交工证书,质量不合格者不予签认,不予支付,不得进入下一道单项工程施工; 4、设计变更签证;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项目监理组会同业主,报设计单位进行处理。 (二)材料报验制度 材料进场后,施工项目部须在24小时内告知现场监理其规格与数量,并向监理组提交本批材料的“三证”,按规定取样试验;并与现场监理共同进行“有见证取样试验”;项目部应提交本批材料的报验单,现场监理与业主代表在报验单上签字认可后,本批材料才能在工程中使用。 (三)工程进度报表制度: 工程在施工期间,每月25日前,施工项目部须按要求提交“工程月进度报表”及相关资料,说明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及滞后原因,并向监理及业主书面汇报下月计划完成进度。 (四)例会分析制度: 组织施工现场定期例会,分析周期内存在的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研究改进措施,督促贯彻落实,以保证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的实现。 (五)现场质量分析会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质量、安全等问题,召集施工单位的行政和技术负责人进行分析找出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今后防范类似问题的技术措施,并对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操作者进行批评教育。 (六)监理月报制度: 监理组每月1日向业主提交一份监理月报,汇报上月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等情况。 (七)会议记录和往来资料函件处理制度: 有关会议纪要、监理通知单、业主联系单、监理备忘录、停(复)工令、往来文件档案,有收发文制度和签发制度,并由有关监理人员整理和处理后交由内业资料整理人员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