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开工准备工作 ⑴对工程所需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 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应事先提交样品,经甲方和监理认可后才能采购订货。凡进场材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或技术说明书,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方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抽样试验。有关抽样试验频率,参照《建设项目质量控制》附录五,监理工程师有权进行抽样复验。经抽样检查合格的材料方可用于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