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二)监理工作的流程 1、开工审查: 凡单项工程开工及停工后均应由施工单位报开工申请书及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同意后方准开工或复工。 2、工序验收: 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方可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实物检查,检验合格者签署认可意见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必须严格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 3、单项单位工程验收: 单项单位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方可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单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必须通知甲方代表参加,基础分部、主体分部以及单位工程竣工的检查验收还应约请设计单位,质监部门及有关单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