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篇共9部分,分为总则,项目部,监理驻地,工地试验室,场站建设,施工现场,施工便道、便桥,“十公开”,验收标准等。项目部的选址必须满足安全和便于管理的要求。对于路线长、工程量大的标段,可设置项目分部。项目部的选址必须满足安全和便于管理的要求。建设方案经总监办审批后方可实施,项目部建设完成后,报驻地办、总监办验收。 建设要求 1) 项目部选址在主线两侧垂直距离2公里内,出入方便。并满足以下要求: (1)不受洪水、泥石流和台风威胁。 (2)避开塌方、落石、滑坡、高压线、危岩等地段。 (3)避开取、弃土场。 (4)距爆破区500m以上。 2)驻地建设面积原则上不小于2500m2,确因地理条件限制不能达到要求的须经总监办同意。 3)项目部合理布置,采用封闭式管理,设置围墙,墙高不低于185cm,基础高不低于25cm,大门宽度不小于4m。院内地面除绿化区外,用不小于10cm厚C20砼硬化,院内停车位划线标示,垃圾集中存放、及时清理,保持院内卫生、整洁。排水采用暗沟型式(30cm宽、40cm深),并与相邻水系相连接。 4)驻地房屋、施工沿线各施工用房必须用彩钢板搭建,应坚固、实用、美观、隔热通风。地面用水泥混凝土硬化,会议室和项目经理室贴地板砖。租赁房屋的规模、布设须符合本章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