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目的:为规范堤防工程监理工作,明确堤防工程监理工作职责和程序,提高堤防建设工程质量,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堤防工程监理工作。 原材料控制原则和工作程序: (1)项目监理机构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执行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没有经过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用于工程建设。 (2)对钢材、水泥等原材料实行施工单位进场检验(查产品合格证、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许可证、批号、代表数量、外观检查等)、抽样试验和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制度,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材料不能用于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