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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工程环保监理细则 38P

  • 资料大小:52.8 K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 资料评级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20-11-16 11:30
  • 发布作者:Pig-飞不上天的猪
  • 插件情况 无插件,请放心使用
  • 文件类型 RAR
  • 解压密码:civilcn.com
  • 安全检测 瑞星 江民 卡巴斯基 金山
水电站工程环保监理细则 38P
介绍: 控制临时工程的影响 1.施工单位修建临时施工道路、征地或租用土地要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准,办理相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手续。 2.修建过程中对树木的砍伐,要办理相关手续。 3.对原地形地貌的破坏,施工完成后必须予以恢复。 4.临时便道的修建,如对地表水系造成影响,施工中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原来的地表水系要予恢复。 5.施工弃碴不得弃入当地河、湖,不得影响现有地表水系,应集中在指定弃碴场地。 施工作业环境保护措施的检查 1.施工作业方案必须符合环保的要求。 2.钻孔作业不得向河湖中,也不得向岸边弃碴,应集中运至指定弃碴区域。 3.修建临时工程,必须征得当地有关部门的批准,并符合有关环保要求。 4. 采用泥浆护壁钻孔施工等特种施工,应有专门的环境保护措施如泥浆池、沉淀池,废弃泥浆不得向河湖倾倒,应采取相应措施集中到指定地点弃放等。 5. 严禁向河湖倾倒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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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工程环保监理细则 38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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