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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及涵洞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62P

  • 资料大小:69 K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 资料评级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20-11-27 10:34
  • 发布作者:Pig-飞不上天的猪
  • 插件情况 无插件,请放心使用
  • 文件类型 RAR
  • 解压密码:civil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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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及涵洞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62P
介绍: 大桥、特大桥复测的质量控制要点 1、桥梁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桥梁的平面控制网(三角网)、水准点(跨河水准点)、线路中线等进行复测。复测时,监理工程师按规定比例抽检。 2、特大桥施工水准点测设精度不低于四等水准测量要求。桥头两岸应各设置不少于两个水准点。 3、测设墩台中心时,应自一端向另一端依次进行,距离方向应起、闭于桥头控制点,也可根据地形自中间向两端测设。 4、桥跨短、跨数多的曲线桥采用偏角法测设曲线,确定墩位。首先测出各墩位的线路中心,然后从线路中心向曲线外测量出偏心距定墩位中心。 进场材料、构配件质量控制 1、审查进场材料、构配件生产厂家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进口材料个构配件应提交国家商检部门出具的商检证明; 2、审查新材料、新产品的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 3、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参加对生产厂家的考察、评审; 4、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构配件按规定进行检验、测试; 5、对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送的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进行审核,符合规定予以签认; 6、监理工程师应按验标规定的比例进行见证取样或平行试验; 7、对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监理工程师不得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严禁施工单位在工程中使用或安装,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撤出现场; 8、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混凝土、砂浆配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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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及涵洞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6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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