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施工阶段监理。在工程施工中进行工程投资、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控制,抓好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有关参与建设各方的全面协调工作,确保工程高质量按时完工。配合建设单位搞好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和工程结算工作。1.1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全体系。1.2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和施工图技术交底,负责审核施工设计技术交底的记录。1.3负责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等有关工作。1.4审核承包商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商的资质。1.5督促、检查承包商按图施工,禁止违章施工。当危及工程质量与安全时,有权下达停工令,并出具书面通知,督促限期整改。1.6随时抽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负责分项分部工程核各项隐蔽工程的检查签证,组织各专业有关部门参加竣工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和监理质量评估报告。1.7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监督事故处理技术措施的实施,并对事故处理后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1.8审查工程材料品种、数量、规格和进价,并做好统计工作。1.9检查工程项目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构件和设备的规格、质量,确保其符合规范和设计封样要求,进行验收把关,并交付承包商保管使用。1.10审核设计变更,控制工程预算造价的增减。1.11监督各方对合同的履行,协调承包合同条款的变更,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索赔事项。1.12参与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1.13参与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争议。1.14督促并检查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按档案馆存档要求收集和整理图纸、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在竣工后检查竣工资料,并移交业主。1.1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1.16协助组织和参与检查项目交付使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1.17业主委托的其他有关监理业务工作。2.保修阶段的监理。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分清责任,提出方案,协调有关方的工作,督促承包方按时进行工程维修,确保保修阶段的质量。